【概况】
高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正科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6年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市场安全监管股、食品餐饮安全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等8个股室,直属机构稽查大队设综合股、食品稽查中队、药械保化稽查中队,下设23个镇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编在岗干部职工92人。高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负责食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贯彻落实上级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指导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治理和综合检查,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指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科研实验、临床试验和检验工作,并指导食品药品技术咨询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运机制,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办市人民政府、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食品监管】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1)强化约谈培训。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推行约谈食品生产加工负责人全覆盖、常态化,目前已召集食品生产经营负责人进行培训和约谈,培训和约谈356人次。(2)强化对小作坊登记发证管理。指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改造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增设合理的设施设备、建立和完善生产销售等管理制度、做好生产加工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等工作。根据经营者的申请,对已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小作坊,依法严格进行审查发证。2016年来,已对全市36家符合小作坊登记要求的小作坊进行了登记发证,并按照“一坊一档”要求建立信息档案。(3)强化监督检查。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企业整改。全年出动2600人次,监督检查生产企业、小作坊1127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82份,责令整改82家。(4)强化监督抽检。全年抽检米酒28批次,合格率为100%;花生油490批次,合格率为96.4%,比上年的75.2%提高了21.2%。
食品流通环节(1)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把进货关,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食品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结合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严厉打击农村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560多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4030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17份。同时通过公开招投标将全年240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交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样检测,已抽检240批次,合格率为100%。(2)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针对农村地区投诉举报多、抽检合格率低、消费量大的民生食品,通过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对农村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方面的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效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在“扫雷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60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单位2340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13份,立案46宗,处罚金额25万元;检查餐饮经营单位579户,发出监督意见书共518份。(3)开展打击销售病死
猪肉专项行动。利用食药监系统配置的快速检测设备开展快筛快检,深挖线索,严厉打击销售病死猪肉、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行为,确保全市肉品的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共检查食品销售者360户次,其中猪肉经营户72户次,检查集贸市场31个次,监督抽检猪肉21批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3份,约谈食品经营者23户次。通过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净化了全市猪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市场。(4)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工作。在巩固婴幼儿奶粉电子追溯基础上,加大了食用油、酒类企业启用电子追溯工作,强化对食品市场、餐饮环节的追溯系统培训班。目前高州市大型超市、批发企业、专业酒行等企业重点品种电子追溯工作加入率、上报率达到100%;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追溯主要以A级及省市餐饮示范单位为突破点。(5)加强对学校内和周边食品市场的监管。对校园及周边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销售无合法来源、过期变质、劣质“五毛”食品等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820人次,检查校内经营户327间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776间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1份。(6)加快食用农产品快检市场建设。省政府把1000家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工作列入2016年十大民生实事,高州市在东方、城南、城西、明珠、石鼓五大农贸市场建成了快检室,目前已完成蔬菜类快检1.05万批次;完成水产品快检300批次。餐饮服务环节(1)积极稳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检查公示制度,引导公众“寻找笑脸就餐”。量化分级管理餐饮服务单位1171家,总量化率为100%;其中A级6间,B级129间。(2)加强集体食堂监管。将集体食堂监管工作,列入重中之重,每年开展春秋两季学校食堂专项整治,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10人次,检查各类学校食堂385间次,发出监督意见书362份,要求集体食堂严把进货关、操作关,进一步规范了食堂经营行为,确保了用餐人员的饮食安全。(3)加强学校食堂肉及肉制品监管,严防病死猪肉流入学校食堂。重点检查冷库冻肉的来源是否合法,即进口肉产品有无“进出口检验检疫合格证”、国内肉产品有无“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畜产品检验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学校食堂肉品安全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85人次,出动执法车116辆次,检查学校食堂214间次,发出监督意见书115份,立案查处1起。(4)开展餐饮环节含铝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加大对餐饮单位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检查频次,重点检查经营者对所采购的添加剂是否索取添加剂的生产许可证明和质量检测合格报告,食品添加剂是否实行“五专”管理,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所使用的添加剂,是否有超限量和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的行为。对餐饮环节自制或销售小麦粉制品、烘焙食品、油炸小麦粉制品等三个品种的含铝项目进行抽检,每个品种抽检数量不少于5批次。全市共检查餐饮单位71家,抽检样品31批次,其中2批次不合格。(5)加强凉茶的经营监管。先后约谈了38家凉茶店铺,同时联合城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规范街边凉茶店的经营行为,加强凉茶经营监督管理,重点对宣称疗效、特效的凉茶经营店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凉茶生产经营单位38家,发出监督意见书38份,发出责令整改意见书2份,全市没有发现在凉茶中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对条件成熟的单位或新办、改造餐饮单位进行推进,采取透明玻璃窗、玻璃墙、视频投放等多种方式方法,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目前全市共有“明厨亮灶”餐饮单位202家,达到22%,超额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7)推进示范创建,树立餐饮品牌。深入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将桂圆路定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创建对象,指导商户按“明厨亮灶”的要求,建“样板”餐厅。让入场桂圆食坊的企业都能够参照该“样模”的标准进行装修,做到统一规范标识、统一实行“明厨亮灶”。积极做好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市“两会”、高考、中考、县域经济交流会、项目推介会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2016年共开展餐饮单位驻点监督40餐(次),保障就餐人数4.2万人次,实现了重大活动零食品安全事故。
【药品器械保化监管】
药品医疗器械方面(1)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飞行检查、认证检查、认证跟踪检查、网格化巡查等方式对药品经营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在整治期间,检查药店120多家,对存在问题的25家企业已责令其限期整改。检查医疗机构50多家,对存在问题的10家个体诊所和卫生站已责令其限期整改,立案查处14家,处罚金额8000元。(2)继续深入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继2015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后,继续加大中药饮片的整治力度,在专项整治中,对在检查和抽检中发现有违法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检查。对经营企业立案12宗,结案12宗,共罚款8522.5元;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1家;对使用单位立案3宗,结案3宗。(3)结合日常检查,继续推进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结合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责任分工,以认证跟踪检查、日常检查和网格化巡查等方式对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并将所有的检查记录都录入省局智慧食药监的监管平台。(4)开展疫苗和生物制品专项检查工作。一是疫苗专项检查。自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通报后,该局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专项检查行动方案,成立专项检查行动小组,即对辖区内疫苗的使用企业、接种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共检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医疗机构32家,共检查疫苗使用单位33家,实现了疫苗使用单位的全覆盖检查。经检查,各单位的疫苗全部由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采购配送到高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配送到镇级卫生院;疫苗的储存运输条件符合要求,冷链记录完整。检查中未发现有自行从其他企业购进的行为。二是生物制品专项检查。结合高州市的实际情况,组织召开生物制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工作会,以取得生物制品经营范围的经营企业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有经营范围的零售企业5家,抽查其他零售企业3家。在检查中发现经营生物制品的企业的购货渠道清楚,能按要求做好运输储存工作。(5)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工作。认真抓好不良事件上报工作,各类上报位列茂名市前列。全市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单位28家,上报不良反应49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单位19家,上报不良事件298例。(6)开展医疗器械专项和飞行检查。结合医疗器械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对医疗机构的在用医疗器械进行了检查。其中省局对石鼓镇中心卫生院、茂名市局对高州市人民医院进行了飞行检查,专项检查了三级医院1家、二级医院3家,检查率达100%;检查一级医院17家,检查率61%;检查卫生站、诊所等共230家,检查率25%。保健食品化妆品环节(1)加强对保健食品会销经营企业的监管。分别对32家保健食品专营店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会和培训,督促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开展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整治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非法添加非法声为重点,以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安全。(3)开展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区创建。高州市开展以“一街多点”为主要内容的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此次示范区试点定在高州府前北路及其周边地区,做到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市化妆品经营单位有序经营,逐步规范全市的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11月30日,化妆品安全治理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已通过了省局检查组验收。
【许可发证】
强化服务意识,在工作重点转移到服务群众上来。在业务受理窗口推广《行政服务意见反馈表》,主动征求服务对象对该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16年在行政服务大厅回收《行政服务意见反馈表》1300多份,收集群众意见建议50多条,为群众解决困难13件。共受理食品经营许可新办2631件,变更106件,注销61件;药品经营许可新办26件,变更520件,换发33件,注销17件;小作坊证36件;受理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70件;受理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变更1件。
【打假治劣】
在稽查打假方面,突出“一个中心、两个重点,三大整治”。即以稽查办案,打假治劣为工作中心,以食品、药品为稽查重点对象,开展食品、药械、保化三大市场整治行动。2016年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35起;立案查处433宗,其中食品172宗、药品235宗、化妆品26宗,涉案货值约16万元,罚没款161万元;抽检花生油490批次,合格率96.4%;米酒28批次,合格率100%;食用农产品240批次,合格率100%;牛、羊“瘦肉精”专项10批次;餐饮环节含铝专项32批次;月饼53批次;保健食品8批次;药品165批次,其中监督性抽检靶向命中率60.6%;医疗器械5批次,化妆品抽验17批次。
【食品药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及食品管理员培训。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生产小作坊负责人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约4646人,其中生产环节230人,流通环节800人,餐饮环节2200人,信息员、协管员516人,药品环节900人。二是开展宣传活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等大型宣传活动,现场答疑解惑、受理投诉举报、讲解真假药品鉴别,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如何识别假冒伪劣药品等有关知识。免费发放食品安全预警、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知识读本、应急救援操作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约10000份,悬挂条幅27条,制作展板45块。
【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扶贫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扶贫工作的部署,2016年精准扶贫帮扶大井镇大井村52户,目前正在按市的要求稳步推进。创平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平安高州”和综治维稳的要求,切实做好在创平工作中的主要任务,牵头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项目。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行业违法行为。2016年全市没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创文工作。认真执行关于开展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活动的有关要求,协助市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包抓路段卫生责任具体到组到人,规定每周打扫一次。发放“门前三包”倡议书,倡导全民参与创建活动,共发放倡议书600多份。社保扩面征缴工作。督促全市各药品、餐饮经营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要按《社会保险法》的要求,踊跃依法参保,超额完成市下达的新参保任务。
【队伍建设】
(1)抓好“两学一做”,突出思想建设。按照“两学一做”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章以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干部。(2)抓好预防,突出廉政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组织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重点整治“损害群众利益”不良风气,锤炼“实干廉洁”工作作风;在执法和监督检查时实施向服务对象发放廉洁信。为了提高廉洁防范意识,将装有廉洁信及贴好邮票、写好地址的信封送到服务对象手中,让他们通过无记名形式对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和提出建议,在执法过程中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像,杜绝“吃、拿、卡、要”或收受红包的现象发生。全年已回收廉洁信1356封,整理相关意见和建议12条。如:有群众通过信件反映从边远山区出来城区办理证件的路程较远,希望能提供更方便的服务。经该局班子研究,该局开展了“上门服务,送证下乡”活动。采取电话预约,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并把办好的许可证送经营者手上。该项工作得到中新社、中国医药报、茂名日报的报道。(3)抓好制度,突出责任落实。修订、补充和完善了工作制度汇编,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保证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行使;在单位和行政服务窗口以及网上公开办事项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和投诉电话,形成“层层有压力、人人有责任”的良好局面。(4)抓好考勤,突出作风建设。在局机关以及各镇所配备了视频会议系统,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工作的成本。同时利用会议视频系统,不定时对镇所人员进行远程点名,加强对镇所人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