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概况】
2019年3月,高州市民政局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原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老龄工作、医疗救助、救灾以及指导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等职能和编制,按要求划转相关单位。改革后,市民政局内设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等7个职能股室。辖市福利院、市救助管理所、市婚姻登记处、市殡仪馆和市殡葬服务公司等5个事业单位。2019年,市民政局围绕“三个聚焦”(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深入开展六大专项行动,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取得突出成效,2019年度获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和茂名地区综合考评一等奖。
【社会救助体系】
完成2019年省“十件民生实事”涉及民政事项,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补贴标准。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补尽补。探索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或社会化照料护理服务,及时准确发放两项补贴资金。2019年,高州市在册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有21539人次,其中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4840人、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730人。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健全流浪乞讨长期滞留人员托养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寻亲返乡专项行动。2019年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90人次。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2019年,全市临时救助1328人次,发放资金196.54万元。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26万人次,发放资金950.49万元。
【社会养老】
全面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建和改造日间照料场所、老年活动服务站(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全市实现城镇和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2019年,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设备的33家,8家正在办理消防验收手续,41家养老机构全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组织养老机构院长培训41人次,养老护理员培训262人次。落实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政策,2019年,享受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的高龄老人有39406人,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金额1623.157万元。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落实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创新养老机构运营模式,采取公建民营、民建公助、合作共营等方式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
【儿童权益保障】
规范社会收养行为,严格把好审核关登记关,2019年,办理收养登记14宗,开具不符合收养登记手续15个,收养登记合格率100%。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工作。2019年,全市符合条件孤儿5519人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954人次,共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996.9153万元。建立健全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机制,完善高州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服务工作,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保护工作机制。
【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
开展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开展涉黑涉刑村(居)“两委”干部清理工作。推进民政领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开展村民理事会整改工作。加大对村(社区)书记、主任的培训力度。完成“候任村(社区)干部”缺额补选工作。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完成县(市)界联检工作,加强建筑物住宅区命名审批工作。2019年对全市20个新建、旧建住宅区命名进清理、审批。
【社会事务管理】
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严格执行登记限时办结制度,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摸底排查专项行动。2019年,高州市社会组织436家,其中社会团体12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13家。扎实抓好殡葬管理工作。2019年全市火化遗体7872具,火化率85%,依法处理偷埋土葬21例,火化量和火化率均列茂名市各市(区)第一。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创建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机关。2019年,共办理结婚11143对,离婚2710对,补领婚姻证1057对,登记合格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