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
【概况】
高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是市人民 政府管理、服务、发展、处理金融工作的政府 工作部门。内设金融一股和金融二股。前身是 1999 年 12 月成立的“高州市城信社和农金会风 险处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指导、 协调农金会和城信社债权债务清偿中心开展清偿工作。2000 年 9 月更名为“高州市城信社和农 金会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1 年 7 月更名为“高州市金融资产清收工作办公室”, 正式定编为正科级事业单位。2005 年 5 月,被 批准为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2008 年 10 月,更名为“高州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 室”,是高州市人民政府直属行政管理工作机构。 2010 年 4 月,因机构改革,撤销“高州市人民 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设立“高州市人民政府 金融工作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 承担市人民政府的金融管理工作职能,贯彻执行 国家和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拟订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全 市金融业的指导、服务与管理;负责对全市城信 社和农金会金融资产的清收、处置、监督、管理 工作;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组织配合有关 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 动,促进地方金融业稳定发展;培育和发展农村 金融体系,实施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 构、金融控股公司进行市场监管;指导、协调企 业股份制改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参与、协调 地方政府、企业融资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 办的其他事项。
【农村普惠金融建设】
农村普惠金融建设是广 东省 2015 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2014 年 9 月, 高州市被列为广东省开展农村普惠金融工作试点 县(市)后,市金融局主动作为,精心组织,科 学谋划,积极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和涉农金融机构 及镇、村,按照省普惠金融“村村通”试点工作 的要求,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资金,扎扎 实实开展以建设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信用村、乡 村金融(保险)服务站、乡村助农取款点,推广 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 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金融扶贫贷款 等“八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普惠金融试点 工作。全市共投入资金 17151850.45 元,建成县级综合征信中心 1 个、信用村 308 个、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 439 个、乡村助农取款点 591 个, 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政银保”合作信 用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金融扶贫 小额贷款以及再就业担保贴息贷款,许多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全面优化高州市农村金融环境,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打通农村金融服务的“最 后一千米”,切实解决了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 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进一 步完善高州市的信用体系和诚信文化做了有益的 探索。2015 年 11 月,高州市顺利通过了省农村 普惠金融试点检查验收工作组的验收,得到了省 验收组的充分肯定。高州市农村普惠金融“村村 通”试点工作在 2015 年 12 月 25 日省政府召开 的全省农村普惠金融试点总结会上,得到省政府 的表扬。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一是做好打击和处置 非法集资工作,每年 5 月召开全市防范打击非 法集资和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工作动员 会和专项行动。引导全市各镇(街道)、相关 部门、金融机构充分利用网站、手机、营业网点、 宣传资料、宣传专栏和标语、横幅等媒介或平台, 对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和常用手段 等进行宣传,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风 险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二是坚持 不懈抓好城信社和农金会资产追收,维护金融 诚信。全市全年追回现金 1267540 元,实物资 产一大批;三是跟踪好长坡水泥厂集资遗留问 题,监督水泥厂每季度把租金按集资比例存放 集资户账户,历年累计兑付集资户现金近 800 万元,维护社会稳定。
【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一是筹办高州市长江村 镇银行。经一年多的艰苦筹建,省银监局已批复 同意准予营业,预计 2016 年 6 月底正式营运;二 是大力支持、协助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为农 村商业银行。(1)成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2) 成立资产确权工作小组,对高州农信社手续不全 的房屋、土地进行确权,补发新证完善手续,并 对需确权的资产减免或缓交相关的税费及土地出 让金等; (3)增资扩股。引入顺德农商行作为定 向合作战略投资者,确定按每股 4.5 元的价格,定向增资扩股约 1.55 亿股,募集资金总额 6.975 亿元。(4)成立涉政及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压降清收工作 小组。通过发起春季收贷“攻坚战”、联合法院 清理历年起诉积案、国庆节进行突击压降清收等措施,至 2015 年,累计处置不良贷款 13085 万元(现金收回 5999 万元),收回涉政及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约 76 万元,收回置换、核销不良贷款 155 万元。(5)成立农信联社业务发展平台工作小组,协助 农信联社先后取得财政非税收入业务代理、征地 拆迁补偿资金及经费的业务代理、“三资”平台 业务。预计 2016 年底农信社可望成功改制农村商 业银行;三是积极培育企业上市,为企业的发展、 融资提供引擎,壮大高州市经济实力;四是加强 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2015 年,小额贷款公司 全年贷款 29 笔,贷款金额 1718 万元;开业以来累计贷款 418 笔,累计贷款金额 2.91 亿元,涉及 工企业、农业、服务业等各行各业,有力地支持 了全市经济的发展。
【金融机构协调】
一是积极推进人民银行茂名 市中心支行与高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好心高 凉”信用文化发展合作。通过协调茂名市级金融 机构增加对高州市的金融支持,不断提升高州市 的金融服务水平,推动高州市新型城镇化建和信 用体系建设,促进高州市社会民生事业和精神文 明建设的发展。二是搞好政银企合作,坚持和健 全联席会议制度。
【涉农保险】
为增强农民的抗风险能力,促进“三 农”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一是做好政策性农 村住房保险工作,协调、监督人保公司为全市 33万农户进行承保,全年为 276 户投保户理赔 136.2 万元;二是做好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协调、 监督人保公司为全市 71.53 万亩水稻进行承保,全年为投保户理赔 893.5 万元;三是做好政策性 蔬菜种植保险工作,协调、监督人保公司为全市 9023 亩蔬菜进行承保,全年为投保户理赔 61.7 万 元;四是做好政策性能繁母猪养殖保险工作,协 调、监督人保公司为全市 30691 头能繁母猪进行承保,全年为投保户理赔 48.8 万元;五是做好政 策性育肥猪养殖保险工作,协调、监督人保公司 为全市 21 万头能繁母猪进行承保,全年为投保户理赔 1205.6 万元;六是做好政策性花生种植保险工作,协调、监督人保公司为全市 1503 亩花生进 行承保;七是做好政策性甘蔗和橡胶种植保险工 作,协调、监督人保公司为广垦集团甘蔗种植损失理赔 48.8 万元,橡胶种植损失理赔 110.3 万元; 八是做好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协调、监 督人保公司为分界镇一名因灾死亡投保户理赔 1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