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纪律规矩】
坚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 坚决管好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 各项工作落实。立足职能实际加强对市委、市政 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对汕湛高速征 地拆迁、高长路、省道 280 线等市重点工程,河 沙整治、国道省道广告牌整治等工作进行廉政监 督和效能监察,确保任务按时完成。督促有关部 门对全市城乡清洁工程不定期明察暗访,并公开 曝光脏乱差现象。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大额财 政资金使用、大宗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进 行廉政监督,保障工程招标、资金使用、资源交 易廉洁规范。加强对简政放权、行政审批等工作 的监督检查,确保放权到位,放权有序、活而不 乱,防止改革红利被截留蚕食、被对冲削减。对 保留的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 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推行“一个窗口”受 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减少了权力寻租。开展整治违法违章建筑专项监 督检查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层层签订责任书,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检查发现私设“小金库” 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责令改正。切实 加强组织程序落实的监督,决不允许擅作主张、 自行其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级党委 政府重大决策 180 多件次。切实加强选人用人的 监督,避免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现象发生。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83 人次,进行廉政审核 2310 人次,诫勉谈话 18 人次。坚决纠正有 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约谈推进市委、市政 府重要决策部署不力的有关单位责任人 26 名。
【落实“两个责任”】
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 任分工。转发了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 的通知》,明确全市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 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印发了《关于市直单位落实 2015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的通知》,细化分解任务 35 项。厘清责任清单,公布 接受监督。及时转发《关于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 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粤党廉发〔2015〕2 号),要求各级、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班子集体、 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进行细化和公布。 全市各镇街和市直单位已完成了责任清单细化和 公布。发挥监督作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积极 配合市委把党廉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 同考核。今年以来,参与研究部署落实主体责任 工作 12 次、专题研讨 4 次,向市委专题汇报工作5 次。全市各镇街和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主动 向市委及市纪委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 责任人”责任的情况。各单位“一把手”在落实 主体责任上做到了“六个必须”,即:召开党廉 会议必须到会讲话;进行廉政教育必须登台讲课; 写给一把手的署名上访信件必须明确批示;查处 本单位干部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决支持;上 级检查廉政建设工作必须参加并汇报;年底必须 向市委、市纪委监察局书面述职。继续开展“三述” 活动,安排镇街党委书记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 负责人 6 名向市纪委全委会进行述责述廉述德并 接受评议,促使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考核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考核问责, 对因责任落实不力,导致单位出现严重违纪问题 和作风问题的,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既追究 违纪人员直接责任,又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监督责 任人责任,今年以来进行责任追究 2 人。
【改进作风】
认真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决纠正“四风”。紧盯元旦、春节、中秋等关 键节点,严防“节日病”。坚持每逢节前向全市党员干部发送廉洁短信,共发出廉洁短信 3 万多 条次。同时,通过会议提醒、下发通知等形式, 不断强化廉洁过节意识。深入治理基层干部“走读” 现象,参与实地督查 9 次;组织督查全市各单位上班纪律 9 次,暗访 7 次,发现并通报干部脱岗、提前离岗问题 3 起。加强效能投诉处理,共处理投诉件 32 宗,其中电话投诉 13 宗,网上投诉 19 宗, 办结 32 宗,办结率 100%。在全市开展公务员违 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活动,对 5 名有经商办企 业行为的公务员进行了处理。开展清理超标办公 用房专项活动,全市共清退办公用房面积 3118 平 方米。开展对收送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共收缴红 包礼金款 4.5 万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举办婚丧 喜庆事宜报告制度,接受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 喜庆事宜备案 13 件。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坚持以“零容忍”“全 覆盖”的态度惩治腐败,努力减少腐败存量,遏 制腐败增量。截至 12 月 10 日,市纪委监察局共
收到信访举报 691 件(次), 其中初信初访 497 件
(次),检举控告类 208 件(次),完成初核 204 件(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党员干部 违纪违法案件 140 宗,结案 85 宗,给予党纪政纪
处分 93 人,移送司法机关 9 人,挽回经济损失
1800 多万元。其中,严肃查处了人社局原局长韩 明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巨额贿赂案,东岸镇 甘村村委会刘高贵等村干部索贿案等一批典型案 件。加强案件通报,形成办案震慑力,在全市通 报农村基层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7 起,发挥“查处 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狠抓镇街 纪委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镇街纪委自办案件能 力,今年全市 28 个镇街共完成自办案件 57 宗,连续 16 年实现镇镇有自办案件。坚决查处发生在 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着力整治小官大贪、村官 贪腐现象,按照省委、省纪委提出的《关于开展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 的意见》,迅速开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截至目 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基层党员、干部违 纪违法线索 287 条,确定重大线索 29 条,了结线
索 152 条,立案 117 件〔涉及村(居)书记、主
任 15 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93 人,移送司法
机关 9 人。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整合纪检监察室、派 出纪检组办案力量,特别是抽调镇街纪委副书记、 纪检专干 30 多人,充实全市线索核查人员力量, 对排查发现的重点问题、重点村(居)的线索进 行快速查办,有效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
【廉政教育】
着力抓好廉政教育基地建设。进 一步完善南塘镇彭村、长坡旧城等廉洁乡村示范 点建设,着力打造“尚义名区”、石仔岭镇大岭“正 气园”等“高凉清风”系列廉政教育基地。着力 抓好宣传阵地建设。用好《高州新闻》、广播电 视台、“高凉清风”网站和微博、《茂名日报》“高 凉清风”专栏等宣传教育阵地,丰富宣教工作内容, 拓宽宣教领域。着力抓好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 市正科级领导干部 100 多人参观了省廉政教育基
地,组织 13000 多人(次)观看了警示教育电教片, 组织开展了廉政读书月、廉政书画摄影展等系列 廉政教育活动。着力抓好党规党纪教育。多形式 迅速开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 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 增进党员干部党规党纪认识,切实做到内化于心、 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