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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大道等7条道路实施管制

2018-06-24 23:02:03 来源:茂名晚报

       茂名晚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为满足有关道路运输企业和个人生产经营的需要,保障人们正常生产、生活的合法权益,从明日起,对有需要进入中心城区主干道限通行路段的车辆,可到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茂名大道综合服务站(即荔晶新城斜对面)申请办理,经审核后符合办理条件的,经审批后核发准行证。
  据了解,自7月1日起,在对行经省道S280(茂名大道)、茂东快线、潘州大道、市民大道、茂南大道、环市西路、工业大道等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运车)、重型(总质量≥12000kg)普通货运车辆、泥头车、集装箱车(指运输煤、余泥、渣土、砂石的车辆)实施交通管制。《通告》发布后,部分企业和驾驶员存在一些疑问,为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通告》内容作一个解读。
  对于为什么要对茂名大道(S280)、茂南大道、茂东快线、潘州大道、市民大道、环市西路、工业大道实行交通管制?市交警部门解释: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目前,在省道S280(茂名大道)、茂东快线、潘州大道、市民大道、茂南大道、环市西路、工业大道行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泥头车、集装箱车较多,加剧了上述道路的交通拥堵,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效率;二是危运车、重型货车、泥头车、集装箱车超载、超速、货物遗撒、占用快速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现象突出,造成路面多处损毁和环境污染,带来不少安全隐患,不仅损害了茂名的城市形象,也严重影响了市民的交通出行和正常生活。据交警部门统计,2017年茂名发生涉危运车、重型普通货车、泥头车、集装箱车引发的交通事故145起,死亡55人,受伤125人。
  为减轻茂名市区交通要道车流量高峰期的通行压力,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开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学习借鉴了深圳、惠州、湛江等城市交通管制的经验和做法,联合发布了这个《通告》。
  据交警部门介绍,因运输生产、生活物资,在管制时段内确需进入上述管制路段的管制车辆,凭有关单位证明和车辆合法有效手续,到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管大队办理通行证,按指定路线和规定时间通行。凡违反管制规定的车辆,一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规实施处罚。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强对省道S280(茂名大道)、茂东快线、潘州大道、市民大道、茂南大道、环市西路、工业大道等路段的路面巡逻执法,并通过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危运车、重型货车、泥头车、集装箱车的动态监控,依法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大力维护以上路段的交通秩序。对危运车、重型货车、泥头车、集装箱车违反规定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规定予以查处。自《通告》实施之日起15天内,即7月15日前,对违反规定通行的车辆,交警部门予以警告处罚;从7月16日起,对违反规定通行的车辆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作出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此外,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还加大对危运车、重型货车超限超载、货物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望广大司机朋友周知,共同维护好省道S280(茂名大道)、茂东快线、潘州大道、市民大道、茂南大道、环市西路、工业大道等道路的交通秩序。
  此外,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严禁为避开交通管制时段,将危运车停放在居民区(村庄)、饭店、公园、学校、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和公众集聚的区域内。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请广大市民群众监督、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举报电话为:2912012。

作者:郭瑞祥 茂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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