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化州市召开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暨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会议。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全省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会议,以及茂名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暨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化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及该市39条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化州市委书记黄永,化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谭剑锋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官桥镇党委、笪桥镇党委分别作了新农村建设经验介绍。会议就《化州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化州市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作了说明。会议指出,化州市将围绕“三年一段、连续三段、九年完成”的总体目标,以该市行政村为基础,以20户以上自然村为基本单位,按照3年净化整治、3年美化提升和3年文明达标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到2025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
为扎实推进这两项工作的开展,会议现场,谭剑锋代表化州市政府先后与官桥镇、笪桥镇、石湾街道、良光镇签订《化州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责任书》和《化州市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责任书》。
会上,黄永对化州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暨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他强调,要增强思想认识,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新农村建设是化州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需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茂名和化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以39条省定贫困村创建示范村为突破口,以点带面,集中资源,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要抓住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重点要做好“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规划、农村道路硬化建设、垃圾收集处理、污水整治全覆盖、集中供水全覆盖、农民住房和基本公共服务8方面工作;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要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镇(区、街道)要履行主体责任,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切实抓紧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化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如期顺利推进。
化州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暨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
作者:梁沛 李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