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茂名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建设,激励“两站两员”工作积极性,昨天下午,茂名在迎宾馆召开茂名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工作表彰大会,总结全市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两站两员”建设工作,通报全市“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情况,表彰“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以及进行经验交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芳,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黄果等参加了会议。
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势在必行
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交通劝导站建设工作,将该工作确定为2017年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当中一项内容。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是优化交通环境,构建“平安茂名、幸福茂名”,扭转我市道路交通秩序较混乱局面,提高广大农村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提升我市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做好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要措施,意义重大。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落实,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村村通”公路使农村道路交通四通八达,“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使农村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给群众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我市农村地区各类车辆、驾驶人数量快速增长。然而,受制于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善不够完善,交通参与者素质普遍偏低,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薄弱等因素,使得我市农村道路交通环境和交通安全管理形势日益严峻。频发的交通事故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截止至今年4月15日,全市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151起,死亡50人,伤150人,其中县道以下(包括县道)事故65起,死亡24人,伤85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43.05%、48%、56.67%。可见涉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通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制机制力量和基础保障建设,大力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农村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切实减少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势在必行。
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指的是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交通安全管理员、交通安全劝导员。据统计,目前,我市103个镇级政府全部建成了交通安全管理站,分管安全的镇领导担当负责人,设专职交通安全管理员。全市1685个行政村,已建交通劝导站1524个,建成率达90.45%,配交通安全劝导员3048人,基本实现了“两站两员”工作的全覆盖。但由于我市“两站两员”建设工作仍处起步阶段,发展很不平衡,突出在认识不到位,指导、培训不够,交通劝导员欠缺威信,无实质的交通劝导活动等方面。因此,提升我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打好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攻坚战,是做好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明显好转目标的关键所在。
我市“两站两员”创建工作将结合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及特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形式,构建政府部门、职能部门、村三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在执法管理和社会管理的双重作用下,在一定程度上整合有效资源,实现优势互补,缓解当前道路管理资源匮乏、部门管理压力大、人员不足等问题。
在经费方面,将由政府牵头,加大资金保障,完善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确保“两站两员”建设经费、交通安全员和协管员补贴以及必要的装备等经费保障到位。同时将“两站两员”建设工作专项资金的账目明细予以公开,确保做到专款专用,提升“两员”工作积极性。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场地、设施、人员配备。结合建设标准,建立劝导站以及流动劝导点。反光背心、帽子、哨子、交通指挥棒、提示牌、手电筒等装备必备,确保设施齐全,劝导员规范劝导,切实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安全员和协管员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规范用语、规范劝导、有效宣传。在日常工作中避免出现交通法规引用错误、交通手势使用不规范、劝导纠违用语不文明、态度冷硬蛮横等问题出现。进一步完善“两站两员”劝导权利保障机制。除了配备必要的劝导设备之外,集中为劝导员办理一批劝导证件,同时通过粘贴公告、电视广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安全员、协管员工作权力,争取社会对“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的理解以及支持。通过政府的强力后盾,建立合理完善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组织体系,为“两站两员”创建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