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 玲)5月18日,茂名市新《安全生产法》巡回宣讲学习班(信宜专班)开班。茂名安监局副局长盘茂作动员讲话。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各镇(街道)领导,各企业负责人共300多人参加了学习。
据了解,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好新《安全生产法》,茂名市安委会组织开展了新《安全生产法》巡回宣讲活动,活动要求各企业要认真学习好新《安全生产法》,负起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全面贯彻执行新的《安全生产法》,为建设平安和谐、法治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学习班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授闫亚平博士主讲,闫亚平讲授以《高扬法治旗帜,促进安全生产》为主题,围绕新《安全生产法》要点,结合近年来我国及周边地区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采取引经据典、旁征博引等方式,直观地为学员科学阐述了政府、企业、主管部门等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监管职责,以及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以及法律责任等。
通过学习培训,与会学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新的《安全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