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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首次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2016-03-30 15:53:09 来源:大埔县融媒体中心

  3月30日上午,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结束后,我县举行了首次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代院长邱忠强郑重向宪法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礼醒,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坤明,副主任黄荣昌、谢以美、张昭锋、邓立新,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王忠泽、县检察院检察长梁振悦和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了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由李礼醒主持。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广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大埔县关于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意见》,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凡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奏唱国歌后,在严肃庄重的气氛中,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代院长邱忠强左手轻抚宪法,右手举拳,面向国徽,向宪法庄严宣誓。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代院长邱忠强宣誓原声: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在宣誓活动上,李礼醒强调:此次宪法宣誓仪式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我县正式实施,必将对全县上下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李礼醒希望:宣誓的同志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公仆意识、自律意识,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做遵守宪法的模范,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大埔的新征程上不断创造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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