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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下调至2000元

2017-01-23 来源:梅州日报

       2017年1月23日,梅州市印发《关于调整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的通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下调至2000元,报销比例提高至80%,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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