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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城区(含梅县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公布

2018-05-10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地方志办公室

5月10日,梅州城区(含梅县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公布,城镇每人每月638元(低保水平为每人每月503元),农村每人每月440元(低保水平为每人每月2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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