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伯公下李屋周边路道看到,随地摆卖的小贩不在少数,一些店家也将商品摆出店门外,市容市貌受到较大影响。区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对他们进行了劝告和制止,并向他们发放了《关于禁止在程江社区伯公下李屋周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的通告》。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1、区域:新城办事处程江社区伯公下李屋村道及祖屋、住宅区周边、油坊垅巷、人民北路沿街。
2、凡在以上区域乱摆乱卖的一切摊档,请于6月1日前自行撤离,清理临时摆卖的经营设施。
3、从2019年6月1日起,仍在以上区域继续乱摆乱卖的,由区各职能部门加大力度进行查处。
4、对在整治过程中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梅县区相关部门表示,维护市容环境是每位居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大家理解配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新城良好形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