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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 梅县区:健全养老保险体系 红利惠及千家万户

2019-10-21 15:50:08 来源:梅县区融媒体中心

  1984年以前,梅县企业职工离退休、退职生活费由企业行政支付。1985年1月起,对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固定职工的离退休、退职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副食品价格补贴、粮差补贴实行统筹支付。这是养老保险的开端。

  原梅县社保局副局长 廖迪:为什么要有社保?因为当时企业老职工多,退休人员多,企业支付不起养老金,所以当时国家就出台了一个养老保险的政策。

  原梅县社保局副局长廖迪回忆说,由于当时经验缺乏,制度不够完善,起初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困难重重。直到1993年10月,梅县实施《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打破了企业所有制界限和职工身份界限,实行养老保险统一制度,职工养老保险金才得以按时发放。

  原梅县社保局副局长 廖迪:通过这样来解决和调剂、保证支付他们退休人员的待遇,从那以后,全部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都能够按时足额交付。当时我也去了解过,那些老人家都反映说十分好,比跟子女拿钱还更准时,每个月时间一到,钱就到了帐上。

  2000年1月,梅县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将养老保险费移交地税机关征收,有效解决征收难题,使社会保险基金进入常规轨道。2009年,梅县抓住率先在全省山区县启动实施“新农保”的契机,让普通城乡居民可以享受养老保险政策红利。

  南口镇侨乡村群众 潘精英:2009年我是首批响应政府号召交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当时领到第一笔养老金是118.5元。我记得非常清楚,当时想不到有这么好的事情,上个月才交了钱,下个月钱就能到账了,心里非常开心。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民生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梅县区养老保险制度体系覆盖面逐步扩大。2018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帮困制度出台,年满60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和残疾人由政府帮助购买养老保险。

  梅县区民政和人社局 沈戈:财政出钱,每年按120元的标准给他们缴费,建档立卡贫困户到了60周岁没有领取任何养老待遇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近年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稳中有升,基金运行平稳有序,经办管理有序开展,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广大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据统计,截至目前,梅县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211050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有108006人。在养老保险扶贫领域,建档立卡贫困户有15742人,符合财政出资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7670人,领取待遇的有5480人,养老保险发挥出社会“稳定器”、“减压器”作用。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