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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五华一案例入选红色革命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21-06-24 08:03:53 来源:梅州日报掌上梅州客户端

  今天,广东省检察院公布6件红色革命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五华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梅州市第一农民运动协会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据了解,今年3月,广东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全省“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在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中积极发挥了公益诉讼检察的职能作用和治理效能。其中,广东省检察院从中选取6件红色革命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五华县龙村镇大梧村祥裕楼为鳌背乡农民协会旧址,是梅州地区第一个乡农民协会。2010年12月被五华县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祥裕楼为该楼后裔400多人所共有,由于年代久远,急需修缮。2018年12月,市财政局拨付60万修缮资金,但相关部门一直未及时修缮和有效监管,造成资金闲置,祥裕楼地面下陷、墙体倾斜、瓦面破损渗雨,周边排水不畅,存在坍塌、灭失风险。五华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祥裕楼存在保护不力、存在坍塌、灭失风险。在2020年7月立案调查。

  五华县人民检察院听取当地镇政府、村集体组织和所有权人意见,调取祥裕楼的权属结构、财政部门拨款凭证、县级文物批复文件、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等材料,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分别向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龙村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对祥裕楼的修复、保护、监管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文物日常管护措施。鉴于祥裕楼随时有损毁灭失风险,在五华县检察院的督促下,龙村镇人民政府、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当地村委的支持下,多次召集祥裕楼所有权人开会,宣传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逐户做通思想工作,最终达成了修缮协议。

  2020年11月,为提升人民群众保护红色革命资源的共识,五华县检察院在龙村镇大梧村就祥裕楼文物保护一案进行公开听证,相关职能部门和当地村镇干部、大梧村委代表、祥裕楼所有权人代表等人参加听证会,各方就如何保护好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利用达成共识。目前,祥裕楼已基本修缮完毕,周边已划定文物保护范围、设置警示标语标识,龙村镇人民政府、当地村委已成立管护人制度,落实了日常管理、修缮、保护责任。

  保护需要长效机制。今年5月,五华县检察院与五华县军人退伍事务局、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关于建立英烈权益保护和红色资源保护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作者:郑炜梅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