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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钱袋子” 远离电信网络诈骗

2020-11-27 19:38:14 来源:梅州市广播电视台


  你会为了几百元甚至几十元的蝇头小利出卖自己的银行卡,成为电信诈骗的帮凶吗?你会非法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卡)、电话卡吗?如果有上述行为的话,那就要警醒了,因为这些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离不开银行卡、电话卡(简称“两卡”),组织开办、冒用他人身份开办、非法买卖“两卡”的黑灰产业已成为助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最大帮凶。

  警方提醒,非法出售、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卡)、电话卡的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一旦发现他人有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的不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此外,随着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多的青少年都拥有实名认证的手机卡和银行卡,在给自己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学生群体,使用兼职、收购等幌子,引诱学生持自己身份证办理“两卡”后出售或微信出租给犯罪团伙。

  据了解,为坚决杜绝梅州市在校学生参与“两卡”违法犯罪活动,构建平安校园,梅州市公安局联合教育局研究制定了《梅州市“杜绝‘两卡’犯罪,构筑平安校园”专项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普法进校园、网络调查问卷、主题教育班会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使青少年深刻认识到参与“两卡”售卖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维护在校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梅州市反诈骗中心民警提醒:大家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同时家长、老师也要做好对青少年的预防教育,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不随便外借,如遇电话卡、银行卡使用异常情况问题,应及时拨打110报警,不要贪图小利,走上倒买倒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道路。

  此外,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诈骗“黑科技”不断升级,要记住网络贷款、网络投资理财、网络刷单、网络赌博、冒充领导或熟人QQ诈骗等,这些大多是犯罪分子惯用的伎俩。遇到电信网络诈骗,要在第一时间报警,被骗资金追回的可行性越大。另外,不贪图小便宜,不点不明链接,不扫不明二维码,不轻信网贷平台,不轻信“赚钱”诱惑……要切实提高防骗和识骗能力,不给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