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梅州市“三小”场所、出租屋(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出台,从即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开展全市“三小”场所、出租屋(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促进全市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确保火灾形势平稳。
“三小”场所,是指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出租屋(群租房)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或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方案提出,将组织各级网格员对辖区内的“三小”场所实施动态清查、动态管控,逐一登记造册,重点治理“三小”场所违规住人,全面开展一次违规住人的搬离行动、一次防火分隔的封堵行动,做到全面彻底整治,限期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和漏洞。
对于出租屋,要求所有设有防盗网的房间和公共区域外窗上,必须设置长宽净尺寸不小于1米x0.8米且向外开启的紧急逃生口,设置逃生软梯、缓降器等辅助逃生设施。出租屋公共区域应按层设置灭火器配置点,每层配置2具以上4公斤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建筑高度大于21米的建筑,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对于电动自行车,要合理明确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点设置位置和数量。出租屋集中区域要设置集中充电停放点。停放点要以室外为主,室内为辅。室外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点要设置专用的便民智能充电柜、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设备,具备防火功能。设置在室内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点,要采用实体墙或耐火等级不低于两小时的防火隔墙,与楼梯间、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等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和简易喷淋等灭火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