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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前三季梅州市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实际增长5.1%,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23725元、农村12844元

2019-11-03 10:38:39 来源:梅州日报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梅州调查队获悉,2019年前三季度梅州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337元,同比名义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1%。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725元,同比名义增长6.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844元,同比名义增长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

  调查队分析,促进梅州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包括全市经济运行平稳、转移净收入持续增长、农业生产平稳发展、精准扶贫工作成效良好、就业形势保持稳定五大方面。

  2019年前三季度,梅州GDP总额887.2亿元,同比增长3.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2.7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265.2亿元,增长3.3%;第三产业增加值479.3亿元,增长3.7%。

  随着提高部分离退休人员住房维修与物业管理补贴标准、上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利好政策的叠加,再加上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收入持续增长,一定程度上拉动了梅州转移净收入的增长。调查样本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外出人员为1023人,比上年同期增加50人,增长5.1%,外出人员人均寄、带回收入为4694元,同比增长6.7%。

  前三季度,梅州粮食、水果、蔬菜产量分别增长2.7%、6.4%、5.4%。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45.0亿元,同比增长3.9%。其中,农业、林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增长5.4%、11.4%、3.1%、10.1%。农业经济的平稳发展也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起到良好助推作用。

  截至2019年8月,梅州市累计筹集扶贫资金37.5亿元,投入使用33.0亿元,资金使用率87.8%。截至2019年10月14日,梅州市共实施帮扶贫困户项目597103个,其中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29651个。实施光伏扶贫项目469个,带动贫困户15888户。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8亿元,受益贫困户8534户。扶贫工作对增加农村扶贫对象收入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据梅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资料显示,2019年1-9月,全市人社部门组织参加技能晋升培训14465人,新增转移就业人数46666人,促进创业人数2323人。稳定的就业环境为梅州居民收入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


作者:严海苑 文媛 柳婷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