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新农村建设一角。(高讯 摄)
大埔县结合实际,针对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补齐民生短板,提出2018年要坚持民生为重,集中力量,落实资金,分解任务,扎扎实实按计划推进十件民生实事的落实,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完成梅州市下达棚户区改造年度任务,发放租赁补贴100户。全面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建设任务。完成410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扶持就业创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100人,促进创业300人,劳动力技能晋升补贴800人,创业培训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实施“圆梦计划”,资助符合条件的在埔务工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学历继续教育专、本科学习。
提高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流动并长期从教,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从每月人均不低于90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
增加教育体育公共资源供给。镇中心以上学校全部实施校园网提速工程,实现光纤网络延伸入班,普通教室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学点实现30%以上。推进大埔三小、家炳职校、大麻中小学等学校新建、改扩建工程和高陂韩江水利枢纽工程安置区学校建设。动工建设下坜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城乡15分钟健身圈,为省定贫困村配建一套8件以上器材的健身路径。
提升医疗卫生养老保障水平。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9万元提高至10万元,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27万元提高至28万元。将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一级医院从450元降低至200元、二级医院从600元降低至450元、三级医院从800元降低至650元;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二级医院从500元降低至450元、三级医院从800元降低至650元。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从1万元降为8000元、报销比例从70%提高为75%;城乡五保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起付标准从2000元下调至1000元,报销比例从80%提高至85%,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130元。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群,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0%以上、重点人群达60%以上。
实施交通便民工程。新改建及路面改造国省道82.59公里,新改建县乡道177.15公里,改造国省道危桥4座,新建县乡道桥梁4座。推进418公里乡道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扩宽、改造50公里未通客车窄路基路面,完成60公里新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
巩固提升人居环境。全县57个省定贫困村基本建成新农村整洁村。实施13宗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完成削坡建房边坡整治238处。完成县城老城区市政综合提升改造和县城环城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按计划完成森林消防蓄水池和瞭望台建设。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支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以案定补”制度,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7.5%,“民转刑”案件比2017年下降10%。
增加农民农业生产补助。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按平均每亩不低于85元进行直接补贴。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其中水稻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每亩每造保额从400元提高到800元。对全县187.3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按规定提高每亩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