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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实施步骤、完善保障机制
全面推进文明创建“四级联创”

2018-04-16 16:04:55 来源:梅州日报

  梅州获得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2018年是“创文”新一轮周期的第一年,是起步之年,是打牢基础之年,也是关键之年。2018年4月,梅州市委市政府印发《梅州市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镇街、文明村居“四级联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在梅州市全面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镇街、文明村居“四级联创”工作,全面提升梅州市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快建设文明客都,推进梅州城乡协调发展。

  明确目标

  城乡文明创建全覆盖

  “为把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梅州市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全面推进城市、县城、镇街、村居文明创建‘四级联创’,形成梅州市城乡文明创建全覆盖,同推进、同发展的格局。”梅州市“创文”办有关负责人说,此次梅州市出台《工作方案》,明确了“四级联创”工作的总体目标、创建标准和实施步骤等,力争至2020年“四级联创”实现全面开花。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方面,梅州市中心城区(梅江区、梅县区)立足巩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等各项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城市整体创建水平,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力争2020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在创建县级文明城市方面,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五华县在巩固提升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的基础上,力争2020年获得“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兴宁市、丰顺县力争2019年获得“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称号。

  在创建文明镇街和文明村居方面,2018年底,各县(市、区)文明镇街、文明村居覆盖率均达到30%,2020年全面完成。其中,梅江区、梅县区按省级文明镇街、文明村居标准创建,各县(市)按市级文明镇街、文明村居标准创建。

  细化任务

  分阶段抓好三年攻坚

  文明创建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工程。梅州市坚持整体统筹推进,分阶段、分步骤对工作进行细化,深入推进城乡“四级联创”。

  根据《工作方案》,梅州市、各县(市、区)在已经开展文明创建的基础上,按照不同创建阶段的要求和部署,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建模式,创新工作举措,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如期完成创建目标。

  同时,全面开展创建文明镇街、文明村居工作,时间从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2018年4月,梅州市已召开梅州市全面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创建相关工作;各地完成创建文明镇街、文明村居工作方案制订;各级通过多种形式,层层发动,形成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接下来,各地根据工作任务,按照测评体系基本指标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形成全方位推进的创建工作局面,并按照创建的时间节点,根据测评基本指标要求组织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级联创’将纳入梅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梅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督查范围,和‘创文’一起列入梅州市委巡察内容,强化工作落实,督查结果视情况向全市通报。”梅州市“创文”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梅州市将建立“四级联创”工作问责追责机制,对推动工作不力的地区、部门的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对影响“创文”活动的个人严肃处理。此外,加大经费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保障。设立梅州市文明镇(街)村(居)创建专项资金,按不同创建任务完成时间实行差异化以奖代补。


作者:王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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