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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有3人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1人获“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2019-09-04 来源:《清远年鉴》2020

2019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清远市有3人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1人获“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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