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清远市环境教育规定》正式施行,清远成为继洛阳、哈尔滨、南京、厦门等城市之后大陆地区第6个开展教育立法的城市。每年6月5日为清远市的环境日,每年5月20日—6月20日为“清远市环境教育宣传月”。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