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2月2~6日,清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清城召开。会议通过有关决议和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常务委员会委员,蔡森林当选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产生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张超崇当选市长;同时选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8年12月2~6日,清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清城召开。会议通过有关决议和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常务委员会委员,蔡森林当选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产生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张超崇当选市长;同时选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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