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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连县设立连州市(县级)

1994-04-22 来源:清远市史志办

1994年4月22日,国家民政部批复撤销连县设立连州市(县级),以原连县行政区域为连州市行政区域。省政府决定将连州市委托清远市政府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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