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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城镇低保标准调整提高

2016-01-30 来源:《清城年鉴》(2017)

2016年1月,清城区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570元,提高农村五保年供养标准达到9000元,月供养标准为750元,年供养标准比上年提高1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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