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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被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3-03-30 来源:《清城年鉴》(2014)

2013年下旬,在全国普法办对全国县(市、区)法治创建活动表彰中,清远市清城区被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