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1月3日,经省政府批准,清远市清城区和清郊区部分行政区域进行调整,撤销清城区的清城镇建制,设置凤城、小市两个街道办事处,将清城区管辖的高田、回澜、山塘、太平、秦皇、三坑、江口、昇平8个镇和华侨农场、天堂山林场的行政区域划归清郊区管辖。清城区调整后仍管辖附城、洲心、龙塘、石角、源潭、高桥6个镇和银盏林场、凤城、小市街及飞霞管理区的行政区域。
1989年11月3日,经省政府批准,清远市清城区和清郊区部分行政区域进行调整,撤销清城区的清城镇建制,设置凤城、小市两个街道办事处,将清城区管辖的高田、回澜、山塘、太平、秦皇、三坑、江口、昇平8个镇和华侨农场、天堂山林场的行政区域划归清郊区管辖。清城区调整后仍管辖附城、洲心、龙塘、石角、源潭、高桥6个镇和银盏林场、凤城、小市街及飞霞管理区的行政区域。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