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清城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中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平稳过渡、有序衔接,坚决守住清城区脱贫攻坚胜利果实。为进一步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清城区开展专项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清城区出台了《关于建立清城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动态监测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情况和边缘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将非建档立卡低收入人群纳入帮扶范围。截至目前,清城区没有发现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清城区通过召开行业部门联席会议,每月开展行业数据比对和清洗,利用防返贫监测系统,动态监测边缘易致贫人口。
二、关于脱贫人口就业
清城区已脱贫人口中2020年外出务工农民有538人,在就业帮扶上,清城区开展4期“农村电商”职业技能培训班,建立扶贫车间3个,举办2场专场招聘会,累计转移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00多人次,对就地就近就业贫困劳动力每人发放奖补资金2200元,实现培训率、就业率、就业稳定率均达到100%。
三、关于脱贫人口产业
在产业帮扶上,一是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区人社、农业农村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技能扶贫行动,举办培训班20多场,培训1000多人次。二是加大产业扶贫带动力度。2020年对有劳动力户发放资产收益分红157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贫困户每户发放500元生活补助资金,对建档立卡有劳动力户发放有劳动力贫困户每户发放4000元生产启动资金,对产业扶贫先进户每户发放奖补3000元,切实激发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从资金扶持、技能培训、技术指导、产销对接等方面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激发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
消费帮扶方面,清城区制定出台了《清城区消费扶贫实施方案》,挖掘清城区特色农产品消费潜能,积极参加各类展销会5场次,进一步完善了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联系相关电子平台企业、网上商家对接销售、组织商会、机关饭堂、企业饭堂收购贫困户农产品等方式,解决贫困户农产品滞销的问题。与区总工会联合,组织区直单位到扶贫产品消费专区和扶贫产品消费专柜开展扶贫产品购买。通过组织街镇和区直单位到清远众创空间开展消费扶贫7944万元,组织干部到粤东西北扶贫产品交易市场开展消费扶贫。
四、关于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资金使用
2016年—2020年,清城区共投入各级各类扶贫专项资金6104.3万元。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和使用监管细则(试行)>的通知》(城财农〔2018〕10号)、《关于印发<清城区精准扶贫开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下达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贫办〔2017〕19号)、《清城区委农办(扶贫办)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等扶贫管理文件,确保资金管理科学化,资金使用透明化。
关于扶贫资产监管方面,成立清城区扶贫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制定《清城区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制度(试行)》、《清城区扶贫资产管理公开制度(试行)》等管理制度,规范扶贫资产管理,保护扶贫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受益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扶贫资产持续、稳定发挥效益,避免资产闲置、流失和挤占挪用。对清城区扶贫资产开展确权登记,明确扶贫资产权属,按照资金类别和用途明确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村级实施的扶贫项目产权属归村集体;区级实施的扶贫项目产权归属区政府;到户类扶贫资产原则上所有权归属贫困户,只登记不确权。
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体制衔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迅速出台省市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指引,明确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入库等等工作。落实区镇村三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加快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强化区委书记一线总指挥和镇委书记一线指挥员职责,统筹资源、聚集力量、压实责任,推动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建立统一高效的衔接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研究衔接工作重大问题、制定重要政策、推动落实重点任务。
二是加强工作体系衔接。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及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一盘棋、一体化推进。继续向重点帮扶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做好全区扶贫工作机构职能调整优化工作,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干部政策培训和能力提升。
三是加强规划项目衔接。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优化完善帮扶政策,研究制定新的支持政策,健全乡村振兴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
四是加强考核监督衔接。实施区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年度评价制度,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健全日常督查与年度评估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减少填表报数,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六、关于工作政策有效衔接
区委组织部去年至今选派了8个科级干部驻镇,8个区级干部派驻4个区级困难村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同时要求各街镇向有贫困人口的村(居)全部派驻驻村干部。全区共派出161个驻村第一书记。
七、关于乡村建设行动
1.卫生户厕改造
工作推进情况:制定出台《清城区2019年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实施方案》,将农村户厕改造纳入2019年十件民生实事,对完成农村户厕改造的按照0.3万元/户的补助标准进行奖补。截至目前,清城区共完成无害化户厕改造2053户,农村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100%。
存在困难和问题:部分镇(街)、村对改厕标准把握不到位,改厕施工不规范,导致卫生户厕质量参差不齐。
意见建议:建议制定出台农村无害化户厕改造指导方案,明确改厕标准,对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环节提出专业施工技术指导,确保施工过程和质量管理的标准化。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工作推进情况: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聘请华南农业大学设计10套具有可复制性的农村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工艺图和结构图供创建村参照建设。指导创建村根据村庄区位条件、人口聚居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按照村庄地形地貌进行合理选址。截至目前,清城区完成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或暗渠化建设的自然村比例达88.8%,建成农村污水处理池1265座,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0.3%。
存在困难和问题:部分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未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参差不齐;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由于村级经济薄弱及缺少专门的管理人员,导致后续维护管理工作较为滞后。
意见建议:建议加强对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同时组织专业人员综合评估污水处理设施后续管护的必要经费,由省、市级财政纳入预算予以支持,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资金保障。
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工作推进情况:结合村情实际,指导各村小组制定村规民约,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村民自觉打扫清理自家门前屋后垃圾杂物,进一步提高村民的参与度;紧紧围绕“三清一改”工作要求,每个季度组织广大村民群众、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志愿者等集中力量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营造全民参与村庄清洁的良好氛围;制定出台《清城区2021年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指导意见》,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引导村民按照“每人每月1元”的标准筹集村庄保洁经费,区、镇(街)以村庄户籍在册人口为上限,根据村民自筹资金情况,按照村民、镇(街)、区1:1:1的比例进行村庄保洁经费补助,建立专职保洁员队伍;成功打造74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示范点,建成4个镇级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2191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实现“一镇一站,一村一点”,行成“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存在困难和问题:农村垃圾治理面广量大,缺少地方性农村垃圾治理专项法规,对农村垃圾治理管理没有明确相关负责部门和职责分工,对农村垃圾治理缺乏指导。
意见建议:建议明确牵头部门和协调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工作指导,针对农村垃圾治理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促进农村垃圾问题的早日解决。
4.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
工作推进情况:清城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截至目前,清城区已完成“四好农村路”改造建设68.7公里,农村公路路面铺装率达85%、密度达到178公里/百平方公里,位居全市首位,行政村100%通公交;行政村4G信号覆盖率达到100%,4G基站规模已达到3599个,基本实现全区连片网络覆盖;自然村集中供水完成率达94.6%,切实保障村民群众安全用水资源;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覆盖率达100%,成为全省首个将省集中式社保系统平台延伸至村居的县(市、区)。
存在困难和问题:村庄基础设施管护资金缺口大。清城区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已经将大量的财政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整治工作中,后续管护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区、镇(街)财政难以负担起长期的管护经费。
意见建议:建议省、市给予一定的村庄管护专项资金支持,通过“上级补一些、区、镇(街)出一些、村集体助一些、村民筹一些”的模式筹集村庄管护资金,为村庄长效管护提供强有力、可持续的资金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庄长效管护机制。
5.村庄规划编制
工作推进情况:根据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编制的《中心城区村庄规划及城中村规划》,按照整区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指导各街镇依法组织村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清城区已完成70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存在困难和问题:清城区村庄数量较大,分布范围广,且村庄布局多样,没有明确的村庄规划编制标准和村庄用地分类标准,村庄规划工作开展存在一定难度。
意见建议:建议制定出台村庄规划编制标准和村庄用地分类标准,让村庄规划编制有标可依。
八、关于乡村治理
161个村(社区)全面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村(社区)100%实现书记、主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三个一肩挑”,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100%交叉任职。大专及以上学历811人,占比86.92%;高中及以上学历906人,占比97.11%。平均年龄从42.2岁下降到39.1岁,其中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共375名,占比40.19%。
虽然村级换届后“两委”班子的综合素质大幅度提高了,但是仍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亟待解决:一是部分“两委”干部尤其是党组织书记对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思路和办法不够多。例如清城区行政村一级集体经济收入30-100万之间的村(社区)占50%左右,但大部分仅依靠物业出租、土地承包等较为单一的方式创收,党组织书记对开发经营性项目心存疑虑(村民思想工作难统一意见、担忧项目亏损等),导致乡村经济一定程度处于发展瓶颈状态。二是村级党组织后备干部一定程度存在“后继乏人”的情况。为推动“两委”干部交叉任职,村级党组织后备干部队伍对党员要求更高、需求更大,但在2019至2020年全区新发展的党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仅占40.81%,研究生学历仅占0.49%;目前全区本科及以上学历党员仅占全体党员26.15%,35岁及以下青年党员仅占全体党员24.79%,对高素质、年轻化人才的吸纳力度不足。
下一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换届选举工作成果,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做好换届后半篇文章。一是开展村级换届工作“回头看”。区委组织部将组织人员在近期逐个村(社区)、逐个问题、逐个信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重点难点村(社区)整顿和有关反映信件查处情况,确保问题彻底解决、不留隐患。二是部署落实全区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结合党史教育,着眼于未来五年村(社区)发展,组织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培训,聚焦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头雁工程,为创建全省农村基层党建示范先行区率先实现“队伍示范”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及时督促各级党组织做好换届经验总结工作。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总结工作,及时提炼经验和做法,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握做好换届工作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规律,努力使换届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制度化、常态化、普及化,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同时,按照《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村级换届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及交接工作。
结合清城区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接下来要重点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保持过渡期内政策总体稳定,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