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6月1日起,由清远市中心集中开展贷款抵押确认和贷后变更审批工作。
同时:将银行受理上报的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将贷款初审、复审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其中初审2个工作日,复审1个工作日);将抵押确认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将贷后变更业务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其中初审2个工作日,复审1个工作日)。
同时进一步简化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在贷款申请受理阶段提供网签合同即可,放款前再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手房在贷款申请受理阶段不再要求提供不动产预告登记证及房产权属证明,二手房在申请受理阶段无须过户,也不再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和买方房产证,在放款前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提供资料原件,不再要求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