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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企业年交易额500万元以上奖10万

2016-07-26 16:10:12 来源:清远日报

  日前,记者从清城区经信局获悉,今年,该区将450万元专项资金,以奖励的方式助推辖区电商产业发展。
  根据此前印发的《2016年清城区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奖励方案》,450万元专项资金中,40万元用于电商产业规划编制,180万元用于构建“区-镇-村”三级电商服务网络体系,15万元补助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用于协助政府管理和协调行业企业之间的经营行为;35万元由电商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全区性的电子商务推广活动的组织、宣传推广及培训费用;180万元由清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开征集电子商务项目进行竞争性分配。
  其中,在清城区规划建设的特色产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或集聚区,办公使用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电子商务企业在园区注册入驻数量达30家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入驻企业的电子商务全年交易总额要达到1亿元以上(新建设的园区不考核当年交易额),清城区将奖励排名前2个园区,每个园区奖励60万元。利用自己开发建设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交易的并且交易平台伺服器设立在清城区内,在清远市登记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电商企业,近两年经营无违法违规记录,年度网络交易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清城区奖励第一名,一次性奖励30万元。在清城区的电子商务企业,全年网络交易额达到500万元以上,近两年经营无违法违规记录。清城区将奖励申报企业年交易额前三名,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符合条件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可到清城区经信局咨询并填写申报材料,由清城区经信局、清城区财政局组织审查和核准后进行公示。当年度奖励申请数量和金额超过财政安排的资金预算额度时,将实行竞争性分配。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