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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从“一般”到“良好”清远依法行政经历了哪些蜕变?

2017-05-22 02:25:08 来源:清远日报

     清远依法行政的清新之风愈来愈盛。近日,市政府网站公示了拟任新一届清远市政府和副市长法律顾问的人选名单。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清远设置法律顾问的举动已延续了25年。清远市委、市政府对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传统重视有加,不断“升级”。2013年4月召开的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上,市委书记、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葛长伟就表示,加强法治清远建设,是争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保障,是彰显“明规则”、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是从根本上改变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形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长效机制的必由之路。清远要把依法治市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2015年,市长郭锋上任伊始,就提出为每个班子成员配备法律顾问,随后,7名副市长均配备了“一对一”的法律顾问。
  与此同时,清远依法治市近年大手笔不断:首部地方实体法规出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推进政府首长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016年8月,全省依法考评结果公布,清远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总得分为77.7分,考评等次终于从“一般”迈入了“良好”。依法行政之路,清远成效显著。
引入智囊:重大事项须法律顾问把关才能上市长办公会
  本届拟聘任的17名市政府法律顾问中,市政府法律顾问、市律协副会长、大观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华杰可谓“老”顾问了。
  刘华杰介绍,清远市1992年开始设置政府法律顾问,他被聘任为首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当时共请了大约6名律师,没有具体分工,主要工作是就一些重要事项向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
  2013年,市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扩容。同年4月,市政府出台《清远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则》,并首次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从社会上选聘了10名执业律师作为清远市政府法律顾问。2015年4月,根据市长郭锋的要求,市法制局又为7位副市长分别选聘了一位法律顾问,为其分管领域内的行政决策、项目洽谈、合同审核提供法律意见,并参与行政、民事、经济等案件的办理,以及协助处理有关信访、行政复议以及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
  在清远诸多重大项目中,均出现了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身影:广清城轨、燕湖新城、神华国华电厂、银盏长隆、阿里巴巴电商、农村金融改革……
  7位副市长法律顾问共办理了51宗法律事务,参加协调会约21次。
  “市委、市政府对政府法律顾问非常重视,市长郭锋就任以来,积极推进依法治市,每一位副市长配备法律顾问,市长办公会上商议的重大事项,须法律顾问出具意见后才能提上桌面。”邝庆刚说。
  目前,全市共有62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其中10名市政府法律顾问、7名副市长法律顾问、33名各县(市、区)、镇政府法律顾问,12名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2013年至2015年,这些法律顾问共承办各类各类法律事务329宗,2016年上半年审核市政府及其部门各类规范性文件、合同、工作方案等225份,审核政府常务会议各类议题102份,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议题11份。此外,市、县、乡均全面设立超过1200名村居、社区法律顾问。
多管齐下:官员垂范、立法先行 全方位推行依法行政
  2016年8月16日,清远中院第一审判庭。一起村民起诉要求撤销政府行政行为的案件,因为市长郭锋的出庭而不同寻常———这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首宗案件。此举为全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起到了垂范作用。
  为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清远市政府要求2016年下半年,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量不少于3件;其中市政府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不少于1件。
  2016年11月24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山林确权纠纷行政案件,清远市林业局局长受清远市政府委托出庭应诉;同月2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佛冈县龙山镇粮头埔村民小组山林权属确权行政处理纠纷一案,佛冈县长余爱国出庭应诉……
  除去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清远的公益诉讼也颇有建树。
  2015年12月24日,清远市检察院成为全省检察机关中6个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单位之一。清远的公益诉讼主要集中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两个方面,并逐步扩大到其他领域。
  2017年,北京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广东省环保基金会诉广东南岭森林景区管理公司(下文简称景区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景区公司承诺立即停止破坏生态开发建设行为,并将投入至少500万元资金用于生态修复工程,修复效果接受社会监督。该案是清远首例由环保公益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6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执行《清远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清远地方性立法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为清远依法行政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2016年12月,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该条例可谓清远立法史的里程碑,标志着清远首部实体法的诞生。
瞄准“靶心”:以问题为导向落实整改考评迈入“良好”级
  2016年8月,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最新考评结果:清远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总得分为77.7分,考评等次从“一般”迈入“良好”,终于摆脱了全省垫底的尴尬位置。
  “这个成绩的取得,除了政府重视外,还因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市法制局负责人表示,针对考评失分严重的“行政执法”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域,该局发出整改通知督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缺补漏。同年12月,市府办也发出了督导通知,全市成立4个督导组,对考评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督促和指导。
  在行政执法方面,要求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等法定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发布的检查力度;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方面,责令提高全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从源头上杜绝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等情况。
  “对症下药”后,清远在行政执法领域的得分增加2分,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增加3.6分。其中,在行政监督、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保障的失分项也完成整改。相较2014年实地考评成绩,依法行政考评总失分从24.1分降低为21.5分,这成为清远2015年考评取得进步的关键原因。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