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佛冈县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总部举行“政银保”合作贷款协议签约仪式,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恩举代表佛冈县人民政府与佛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的代表签订三方协议,联合推出“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及合作小微企业贷款。根据协议,佛冈县“政银保”农业贷款首期担保贷款额度为6000万元,“政银保”小微企业贷款首期担保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该协议的签署,为解决农户、农业企业及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佛冈县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渠道。
“政银保”是一种以政府财政投入的基金做担保、农村信用社为符合贷款条件的担保对象提供贷款、保险公司对上述贷款本金提供保证保险的贷款模式。“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的对象为:优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佛冈户籍或非佛冈户籍但经营项目在佛冈辖区内的种养专业户。“政银保”合作小微企业贷款的对象为:佛冈县辖属范围内,依法纳税、合规经营的非涉农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企业主个人。贷款期限根据经营周期和预期可还款现金流量确定,一般为一年以内,最长不超两年。
有需要申请“政银保”贷款的企业或个人,请咨询佛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农专营中心:4882288;佛冈县科技和农业局:4282108;佛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4288241;佛冈县经济和信息化局:4880826;佛冈县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4286509了解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