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住建局获悉,该局从本月起到2015年11月底组织开展清远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污染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整治施工噪音、扬尘、排污等污染环境问题,使全市到2015年底,建立施工环境污染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清远市房屋市政工程绿色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本次施工环境整治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扬尘整治:施工工地出口洗车装置设置情况、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设置情况、施工现场道路设置情况、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措施情况、房屋建筑立面密目网封闭设置情况、土石方开挖和拆除作业降尘情况等;施工噪音整治:午间及夜间施工噪音控制情况,在城市区域使用锤击灌注桩等噪音较大的施工机具和强噪音机具降低噪音措施;施工排污整治:排水系统、泥浆沉淀设施设置情况;淤泥渣土、废弃油料、化学溶剂等集中处理情况。经过本月的自查整改后,从下月起至明年4月,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将牵头会同建设单位、监理企业按照《文明施工工作导则》的要求,对施工扬尘、噪音、排污等进行认真整治。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将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污染环境治理融入到日常施工安全监督抽查中,各地可由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一并监督抽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施工环节开展施工污染环境治理情况的监督巡查,对督查发现开展施工污染环境治理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严重施工环境管理问题和整治效果差的责任单位要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2015年4月底前,市住建局将结合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各地开展施工污染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据了解,为了逐步形成长效的整治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污染环境机制,今后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增加施工污染环境治理的相关内容,确保相关费用支付及时到位,不得强行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施工行为;建筑施工企业则把施工污染环境治理措施纳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建立内部检查考核制度,对施工现场定期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