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5075户,同比增长10.7%,新增注册资本205.4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8.8%。
这是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的,“去年新增市场主体的经济实力总体比以往高很多。”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自实施商改以来,清远市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已经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逐步形成,清远市市场主体快速发展、经济实力逐步增强的新常态已经形成。
商改部分内容比莞穗更宽松
据统计,截至12月底,全市期末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43391户,同比增长11.4%;2014年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5075户,同比增长10.7%;其中新登记内资(含私营)企业4178户,同比增长47.1%;新增注册资本205.4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8.8%。
“两公婆,一间店,一年赚个十几二十万。”这是流行在清远投资创业者中的一句话,也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带给群众最实在的期盼。
据了解,作为粤东西北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唯一试点市,清远率先出台工商登记保留前置审批事项和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等四个目录,将前置审批事项减少了近九成。
为确保商改政策落实到位,清远先后出台了《清远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清远市促进行政审批增效提速暂行办法》、《关于推进“个体转企业”“四下升四上”工作的实施意见》、《清远市电子商务企业集中办公区域登记与集群注册登记暂行办法》。
以前要想开间小食店,必须办齐环保、消防、卫生等各项前置许可后,才能拿到营业执照,现在则理顺了商事主体资格与许可经营资格的关系。“由于没有营业执照而无法筹备厂房、员工,因此达不到许可经营资格条件的情况,一去不复返了。”
清远“商改”的内容,部分甚至比东莞、广州等珠三角试点更宽松优越。如:清远市全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而东莞仅限于50万元及以下的公司可以零首期出资;清远市允许商事主体将住宅改变为办公用途,也可以办理“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而东莞不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登记,广州不允许“住改商”办理登记。
不按期报年报将列入“黑名单”
商改后,“宽准入、低门槛”的市场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观察人士认为,怎样“放得开”又“管得住”,如何找准“宽进”和“严管”的平衡点,实现前端放开和后端管制的有效对接,清远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去年,清远出台《清远市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试行办法》及《清远市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清单(试行)》,依据商事主体生产经营须经审批的项目所对应的部门和事项,罗列了41个部门211项监管事项,明确了相关部门应履行监管职责的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
2014年10月1日,清远市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4611户企业和9179户个体户完成了2013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年报率分别为25.10%和9.17%;1215户企业进行了即时信息的公示。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送2013年度报告;从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2014年度报告。对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