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加快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线图新鲜出炉。一份《关于加快振兴发展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在上周五提交清远市委六届五次全会讨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在全会上作《意见》稿的起草说明时指出,《意见》稿既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也是从清远市实际出发,着力破解加快发展、转型升级难题,实现新一轮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的六大方面23个分析指标监测情况看,我市到2012年尚有17项指标存在较大差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仅为78%,在经济发展和文化教育方面实现程度分别为60.0%和71.6%,人均GDP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远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
《意见》稿分为总体思路、实施“五大工程”、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在保障措施方面提到,2013年至2020年,清远市将统筹资金1405亿元,支持各项重点建设,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包括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双转移”、产业转型升级、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强农惠农富农和扶贫开发等,以完成省委、省政府要求的粤东西北地区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清远市2017年GDP和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2018年人均GDP、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任务。
清远未来加快振兴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路线图在上周五公布。市委书记葛长伟在《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振兴发展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中强调:“我市要实现振兴发展,关键是坚持生态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通过改革释放发展空间,靠‘改革红利’而不是要素扩张支撑长期较快发展,从而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始终做到社会不乱、生态不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