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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将建成11个美丽小镇

2013-08-19 17:58:28 来源:清远日报社

“现在有些农民听到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就会担心‘会不会扒房砍树、会不会大拆大建、会不会被上楼’。因此我们在编制规划、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时要防止出现‘一刀切’现象。”8月16日召开的市委六届五次全体会议,对加快推进这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市委副书记梁志强要求,各级政府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中,要让利于民、尊重农民意愿,不要过多增加农民负担。
  ■现状
  部分农村“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

  “我市经过多年的发展,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城市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但相对城市建设,农村环境总体上仍存在‘脏、乱、差’现象,基础设施远未完善,公共服务水平亟待提升。”市委副书记梁志强在会上表示,当前,清远市城乡差距逐渐拉大。清远市农村建设与省内外一些同等经济水平的地市存在不小差距。大部分农村普遍存在着“有新房无新村”现象,基层自治组织分散,产业发展仍以小农经济为主,垃圾堵路围河、污水随意排放等现象在不少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家里现代化,屋外脏乱差”已成为部分农村生活环境的真实写照。
  ■举措
  利民:尊重农民意愿,不过多增加农民负担

  指导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制定让利于民的政策,通过建立村民理事会,确定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尊重农民意愿,使农民“愿意、乐意、满意”,不要过多增加农民的负担。
  梁志强认为,美丽乡村建设,必须要摒弃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坚持以村民群众为主体,以村民理事会为议事决策平台,切实缩小城市与农村在生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差距,从根本上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他强调,美丽乡村建设必须从顶层设计来通盘考虑村庄规划。同时,还要听取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理事会的意见,让规划真正体现农民意愿,真正赢得农民满意。
  根据《清远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各县(市、区)要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2013年的美丽乡村规划,2013年9月底前完成美丽小镇规划;以后每年第一季度要完成当年美丽乡村的规划编制。2013年底前,还须制定异地迁村并点和集聚点建设政策。同时,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原有旧房宅基地须腾退后才能新建房屋。2014年底前,要完成对违反“一户一宅”政策且无人居住的危旧泥砖房和茅草房专项清拆和改造。
  特色:防止出现“一刀切”现象,凸显岭南民居特点
  指导意见要求,根据不同类型的村庄制定差异化的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要尊重现状,防止在规划和整治工作中照搬城市模式,出现“一刀切”现象;要注意保留、挖掘和延续传统文化底蕴,保护好传统建筑和古树名木,体现自然与建筑的统一,充分展现乡村优美的田园风光。其中,美丽小镇建设分为历史文化型、商贸中心型、特色工农业型、特色旅游型等类型;美丽乡村建设则分为城郊发展型、旅游发展型、保留改造型、历史文化型等类型。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重点是进行环境综合整治,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为切入点,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意见指出,生活垃圾处理规范化方面,每个镇要建有一座以上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每个村庄至少要建成一个以上垃圾收集点(垃圾屋或封闭式垃圾桶)。环境绿化美化方面,镇建设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且有一个5000平方米以上的集中绿地公园。村庄则要有一个500平方米左右、有绿化的供村民乘凉、休憩的乡村小公园,充分展现岭南文化特色和岭南民居特点。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方面,镇建成区要求有一条以上城乡公交线路,有设置美观大方的候车亭,主要道路出入口要安装路灯;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同时,要有一间以上达标的中、小学校。村庄(指自然村)则要有一个文化活动场所(室),行政村要有一个综合活动场所(一个露天篮球场、两张露天乒乓球台、200平方米室内体育活动场所)。
  资金: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以奖代补”
  为有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主要是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用于美丽乡村规划的补助和获得市级“美丽小镇”、“美丽村庄”称号的单位。
  每年底,由市美丽乡村办组织有关部门对美丽乡村建设进行考核认定,对达到标准的城镇、村庄进行授牌并给予奖励,评选出年度“清远市十大美丽乡村”,对获得荣誉的单位进行额外奖励。2013年,清远市将安排410万元作为11个美丽小镇、100条美丽乡村的规划经费补助。
  考核:村庄认定合格率低于30%,主要领导将被约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工作,从市规划、住建、农业、国土等部分抽调人员并配备3名政府雇员开展工作。指导意见印发后一个月内,各地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县(市、区)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清远市将建立考核约谈机制,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的重要依据,当年村庄认定合格率低于30%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该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领导。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工作不得力的县(市、区)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链接
  ●总体目标
  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集中力量打造一批规划科学布局美、村容镇貌环境美、功能齐全生活美的美丽乡村;到2018年,全市共建成11个美丽小镇,完成主要交通干线和风景周边1000条左右村庄整治规划,其中30%以上的村庄要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任务。
  ●年度目标
  2013年———全市要完成100条试点村庄的整治规划,其中30%以上的试点村庄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清城要启动广清高速沿线村庄的整治,佛冈县要开展京珠高速沿线村庄的整治(上两县()要完成10条以上村庄整治任务),其各县(市、)要完成高速公路、国道沿线3条以上村庄整治任务。另外,清城、英德市、佛冈县选择2个镇,其县(市、)选择1个镇开始启动美丽小镇建设。
  2014年——完成广清高速、清连高速沿线村庄美丽乡村整治规划。开展县(镇)域村庄现状调查,做好县(镇)域村庄布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引导村庄合理撤并,进行美丽乡村建设,其中30%以上村庄建成美丽乡村。
  2015年———完成京珠高速、广乐高速、107国道沿线村庄美丽乡村整治规划,其中30%以上村庄建成美丽乡村。
  2016年———完成106国道、清三、清四、清佛沿线村庄美丽乡村整治规划,其中30%以上村庄建成美丽乡村。
  2017年———完成二广高速、银英公路、北江沿线村庄美丽乡村整治规划,其中30%以上村庄建成美丽乡村。
  2018年———完成323国道、武广高铁、广清城轨沿线和景区景点周边村庄美丽乡村整治规划,其中30%以上村庄建成美丽乡村。11个镇全部建成美丽小镇。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