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清远库 > 新闻报道

清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步入新阶段

2016-11-04 21:48:35 来源:清远日报

  “基层教师、医生的待遇提升了,人才能留得住了,学生回流、病人回流的趋势越发明显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改革试点三年来,清远市在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和能力等方面,正走在由量变到质变的良性发展轨道上。

  截至今年9月,清远市有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的“十个专题”共计109项具体建设指标稳步推进,其中完成进度在90%以上的指标占比88%,完成进度达100%有83项,完成进度在90%-100%之间的有95项。

  优化资源配置 抓好“三个推动” 缩小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重点在农村基层,难点在北部地区。”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过程中,清远市形成了一些既符合上级精神、也契合清远实际的特色做法,同时着力完善资源配置机制,以“三个推动”为抓手,全面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由补齐短板向提升内涵转变。

  第一个推动是将基本公共服务重心下移,对农村层“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的重点突破。针对“上学难”,清远市在积极落实教师岗位津贴以及农村义务教育住宿生伙食补助政策,在降低年轻教师流失率的基础上,推动全市469所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标准化100%全覆盖。不仅成功跻身全省第二个非珠三角地区“教育强市”,同时实现全市在校中小学生实现了从净流出转向净流入。针对“看病难”,清远市自2014年以来,先后投入9595万元升级改造21家中心卫生院、新建改建769间卫生站,其中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完成率有望在今年内达到100%全覆盖。同时大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现“90%左右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的既定目标。

  第二个推动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不断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对接,完善城乡一体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在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方面,截至2015年底,全市城镇低保平均标准440元,平均补差水平375元;农村低保平均标准286元,平均补差水平181元;医疗救助人次均标准达到2123元,其中各县(市、区)对政策范围内自负医疗费用医疗救助比例均达到了70%以上,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高。目前,“大病医保”已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三年来城乡居民大病医保资金累计支出2.44亿元,有效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第三个推动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通过提高低收入群体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实现户籍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措施,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落实到各类保障措施上,2015年全市各险种参保总人次达775.73万人次,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关系已经实现全省无障碍转移;同年完成住房保障任务10,566套(户),总完成率为101%,另新增发放租赁补贴998户,完成率为105%,清远市任务完成率和进度均排在全省前列。在就业保障方面,清远市积极完善就业创业机制,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有数据显示,2015年全市新增就业5.12万人,完成省目标任务的102.4%。而登记失业率仅为2.37%,在全省范围内处于较低的水平。

  重视财力保障 创新“五项机制” 为服务均等化提供高效、持续的支持

  推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关键在于基本财力的均等化,清远市财政在纵向和横向财力不均衡的情况下,坚持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倾斜支持的重点工作来抓。一方面要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统筹各项财力投入基本公共服务,截至9底,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支出984,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8%,同比增长16.19%;另一方面大胆创新“五项机制”,包括转移支付、资金筹集、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引入民间资本机制等创新,同时强化在涉农资金整合方面进行探索,全面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建立“强统筹、提绩效”的资金筹集机制,三年来共统筹20多亿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资金。改革试点以来,市财政推行非税执收单位经费供给改革,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同时建立市级项目利益共同体财税征管体制、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针对财政资金“睡觉”问题,加大财政对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力。

  建立均衡地区间财力差异的平衡机制,着重缓解财力薄弱的地区配套压力。

  2012年至今,全市统筹安排2.83亿元,建立市级生态补偿机制,用于基本财力保障的基础上,针对南部北部财力差异问题,将8个县(市、区)划分成四个区域需要事权共担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分别按市县配套资金总额的70%、40%、25%和15%进行配套,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的做法,间接实现市内的“横向转移支付”。

  此外,市财政还探索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机制,在明确市县间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按照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成本效率以及有利于发挥各级自主性、积极性的要求,逐步推进事权在市县之间的置换调整;为破解资金不足的问题,创新引入民间资本机制,通过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积极探索资金整合新机制,其中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将对全市110项涉农资金项目合计41.53亿元进行全面整合,探索建立“一池一库六类别”资金项目管理模式,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项目实现整合优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统筹用于“三农”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涉农民生支出,加快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对接。

  突出改革实效 完善服务机制 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落实到位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涉及政府大部分职能部门和社会民生的方方面面,完善紧密高效的机制是有效推进的基础保障。试点三年来,清远市将这项改革试点工作固定列入每年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清远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4-2016年)》(清府办〔2014〕53号)、“十个专题”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改革试点文件。为进一步抓好落实工作,市财政还与各专题部门建立了有效对接机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落实到位。

  为突出改革实效,市财政探索建立了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创新教师和医护人员的编制管理方式,并借力农村综合改革的契机,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改革。落实到具体措施,为完善社会综合服务网络,坚持基本社会服务重心下移,按照基本社会服务方便群众的原则,建立完善县、镇(乡)、村(社区)三级基本社会综合服务网络,同时鼓励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建立乡村金融服务站,实现金融服务点行政村全覆盖;通过合理增设社会管理和服务分点,解决撤乡并镇后部分管理和服务职能弱化的问题。

  在考评和监督机制方面,市财政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科学评价为依据,进一步健全和优化考评程序和办法。在具体做法上,清远市依照《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办法》,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估指标体系,从运用评估指标、等级标准,发挥其导向引领、规范和约束作用等多个方面,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及其结果和综合绩效的管理。此外,为加大行政监督力度,在改革试点中还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纳入到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范围,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此外,为建立公开、透明的社会监督常态化机制以及民主决策机制,市财政在引入社会监督的基础上,将“十件民生实事”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推进相结合,建立了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公众参与改革的平台和机制,积极探索在重大民生政策和项目决策、实施过程中引入征询社会公众意见机制。通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