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大学生创业将得到更完善的财政补贴支持。近日,清远市转发了省人社厅、发改委等9部门《关于实施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从提升大学生创业素质、推动大学生创业政策工程、创业服务优化工程和创业文化培育工程四方面入手,从技术帮扶、财政支持和政策优惠等方面推动全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按照清远的实际情况,2014—2017年,清远市计划将帮助不少于730名大学生完成创业。
针对大学生创业中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通知》中提到将全面落实各项扶持大学生创业财政补贴政策。对在广东省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大学生,每人将获得最高1000元的补贴(创业实训等模式的补贴标准另行规定);成功创业的大学生将获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而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此外,省将从各地推荐的优秀创业项目中评选一批省级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20万元资助。
另外,减免税费、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完善创业金融服务、财政补贴支持等政策工作也将同步进行,以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创业。
目前,清远市已制定了《清远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2014—2017年)年度目标任务表》,并要求相关部门制定落实措施,各地实施情况将纳入市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