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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禁止在市区制造、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1995-08-23
来源:中共韶关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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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
韶关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禁止在市区制造、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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