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韶关库 > 大事记

韶关、林芝缔结友好地市

1995-11-04 来源:中共韶关市委党史研究室

  11月4日,韶关、林芝缔结友好地市,汤维英市长和才旺班典专员签订意向书。韶关市向林芝地区捐赠了50万元和1台吉普车、1套电视采编设备。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