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物价上涨幅度大,南雄县零售物价比1987年上涨32.1%(全省为30.2%,全市为31.9%);职工生活费用价格上涨31%(全省为29.5%,全市为30.6%);农民生活费用价格上涨38.6%(全市为31.3%)。
1988年,物价上涨幅度大,南雄县零售物价比1987年上涨32.1%(全省为30.2%,全市为31.9%);职工生活费用价格上涨31%(全省为29.5%,全市为30.6%);农民生活费用价格上涨38.6%(全市为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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