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2月21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将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尽快绿化新丰的决定》,提出十年内实现宜林荒山基本绿化。1986年11月5日,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造林绿化的决定》指出:省委、省政府已作出了十年绿化广东大地的决定,县委、县政府坚决拥护,决定动员全县人民,五年完成种树任务,十年绿化新丰。1990年7月3日,县委、县政府制订《新丰县造林绿化达标规划》,要求各镇、村认真组织实施。
1985年12月21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将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尽快绿化新丰的决定》,提出十年内实现宜林荒山基本绿化。1986年11月5日,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造林绿化的决定》指出:省委、省政府已作出了十年绿化广东大地的决定,县委、县政府坚决拥护,决定动员全县人民,五年完成种树任务,十年绿化新丰。1990年7月3日,县委、县政府制订《新丰县造林绿化达标规划》,要求各镇、村认真组织实施。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