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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09-12-30 来源:新丰县林业局

2009年,新丰县林业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1、强化职责,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高规格的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亲自挂帅,县长为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林改各项工作,同时,各镇也相应成立了林改机构。10月15日,召开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由县委书记亲自动员,县长对全县林改工作作了部署,掀起了全县林改工作的新高潮。

2、精密部署,稳步推进。一是制定了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任务和战略意义。二是加强林改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把林改工作作为主要公益宣传内容,并利用简报、墙报、标语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林改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三是强化培训,提高林改工作水平。9月15日、10月26日和11月20日分别举办了一期林改培训班,由县林改办印制培训教材,结合省林改教材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包括各镇领导、农办主任、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300多人。四是圆满完成了梅坑镇茶坑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为全面铺开林改工作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同时,完成了林改的摸底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3、强化保障机制,确保林改工作顺利进行。在县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筹措资金70多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在资金、车辆、人员上要给予足额支持,确保林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4、启动林改,调处先行。一年来,新丰县林业局十分重视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并结合林改试点的开展,重点放在调解环节。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来信156次,来访389人次,反映案件106宗,受理案件33宗。协助市调处办办理3宗、协助县政府裁决2宗,调解13宗,协助镇政府裁决1宗,调解9宗,有效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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