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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切实抓好生态公益林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

2021-06-28 16:23:08 来源:新丰县林业局

2007年,新丰县林业局通过多种措施,积极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切实抓好生态公益林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

1、认真抓好造林各项工作。在植树造林工作中,采取提前规划设计、精心组织、发动群众、抓好质量, 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

(1)抓好采伐、火烧迹地更新造林和低产林改造、中幼林抚育工作。今年共引入社会造林资金1392.2万元。同时还采取发动群众造林、政府投资补助苗木款等形式。今年共完成造林作业面积53235亩,其中:①完成人工林造林1740亩;②完成火烧迹地、采伐迹地更新造林9152.5亩;③完成低产林改造42342.5亩,其中:东江水源涵养林林分改造4000亩。中幼林抚育完成3.79万亩,与去年同期完成造林作业面积37873亩对比,增加造林作业面积15362亩,提高40.6%;与去年同期完成中幼林抚育1.36万亩对比,增加抚育面积2.43万亩,提高78.7%。

(2)抓好义务植树运动的开展。在植树节期间通过广泛发动广大群众开展义务植树造林活动,县委、县政府组织县城机关单位到丰城街道办事处大洞村后背山开展义务植树,各镇以不同方式组织群众开展义务植树。今年全县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参加人次达9.8万人次,尽责率为90.2%,共植下苗木(含绿篱、草皮)58.6万株。。

2、做好封山育林工作。今年在梅坑镇长江村实行封山育林面积1500亩,做好了封山育林设计书,签订了封山育林合同书和护林公约,落实封育管护人员2人,设立封山育林标志牌2个,明确封山育林四至界址和管护责任。同时,还经常派人到封山育林区检查。由于落实了封育管理和管护人员的责任,使该封山育林区的林木生长良好。

3、认真抓好良种苗木的培育和管理。局工程技术人员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和当地造林的实际,选择适应当地生长的造林树种木荷、枫树、马尾松、杉树、桉树等。为保证造林苗木的供应和质量,一是苗木采取由本县具有培育苗木经验的专业人员培育;二是到外地采购调运。局内部监督小组对苗木实行按标准验收。今年,局共培育、采购苗木117.1万株,从而保证了新丰县造林苗木的供应。

4、抓好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和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发放和使用。

(1)落实生态公益林管理机构,人员和管护工作。新丰县有生态公益林61.7万亩,生态公益林管理总站配备有专职管理人员3人,各林业站、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121人。为了落实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责任,生态公益林管理总站分别与各管理单位、村委会、村民小组村民签订了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124份;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的四至界址,并在生态公益林区,树立了生态公益林水泥标志牌。管护合同签订率达100%,做到落实管护人员,落实生态林的管护责任。

(2)认真抓好生态公益林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做好了生态公益林基础档案建设,做到生态公益林界定书、数据库、基本图、分布图、基础档案的书、库、图,样样齐全,内容准确。

(3)严格执行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落实和管理规定。一是按规定管理发放。局汇同县财政局及时做好生态公益林管护的单位、个人补偿资金分配计划表,将效益补偿资金直接汇到各镇财政所设立的账户,再由各财政所直接把补偿资金转到管护单位及个人的账户。二是按规定使用管理经费。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生态公益林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局组织有关部门的人员深入各镇(街)、村对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使用、发放进行大检查。通过检查使今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501.58万元(其中: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478.85万元、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22.73万元)能按国家和省规定及时足额落实到经营单位和个人,没有发现违规使用行为。

(4)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控,有效地防治森林病虫害。县森防检疫站、各林业站继续加强对森林病虫害的监控,经常派出人员深入林区进行森林病虫害检查。今年全县7个镇(街)均发现松突圆蚧、湿地松粉蚧、萧氏松茎象夜娥、葡萄天蛾、马尾松毛虫第一代危害的现象,危害面积共314393亩,发现虫害后,县森防站一边及时向省、市森防站报告情况,并得到了省局森防总站的技术、药物大力支持,一边迅速组织林业站和当地群众进行灯光诱杀和药物喷杀。通过林业部门和当地群众的共同努力,有效地控制有害生物的蔓延,使森林资源得到保护。由于监控到位及时防治,抑制有害生物不能成灾,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98.92%,无公害防治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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