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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城防洪工程

2021-06-23 10:38:17 来源:新丰县水务局

新丰县城防洪工程建设简介

一、工程概况

新丰县县城防洪工程是一宗以县城防洪为主,结合县城污水治理、改善县城环境及利用水力资源发电的综合效益工程。堤防工程最初(1999年)设计防洪标准30年一遇,2006年开始实施提高堤防工程防洪标准,将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

工程枢纽建筑物包括:1、拦河闸坝一座;2、防洪堤22.904km;3、排涝排污工程:排污管道4490m、排涝涵2714m;4、水电站工程:坝后式水电站设计装机容量1200KW。

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9916万元,省水利厅补助资金6043万元,其余3873万元由新丰县自筹解决。

二、工程建设情况

工程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拦河闸坝、排涝排污工程、水电站工程及防洪堤7.292km,第一期工程总投资7200万元。采取与新丰县新邮建筑工程合作形式建设,县政府投资2500万元,以及提供土地开发和水电站归合作方所有等作为投资回报,工程于2000年12月开工建设,拦河闸坝、排污管道、水电站工程及防洪堤工程于2004年初基本完成。

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⑴未开工的13.66km防洪堤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建设;⑵已建设的7.292km防洪堤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加固,工程施工招标中标金额2377万元。二期工程于2010年1月开工建设,2010年12月完成。

工程于2011年1月6日完成竣工验收自查报告,初步结算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11950万元。

三、工程效益

工程完成后,县城段河道面貌焕然一新,县城一江两岸环境效益明显改善。同时,工程自2004年1月试蓄水运行以来,经历了2005年6月20日和2008年7月26日二次特大洪水考验,其中2008年洪水达到50年一遇设计洪水,工程均没有出现险情,没有发生质量事故和运行事故。新丰县城防洪工程的建设完成,有效保障了县城12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耕地3500亩,并为灌溉、发电创造了有利条件,大大改善了城市环境,社会效益显著。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