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白先河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赖日先,市公安局纪委书记许耀渠等领导陪同下在我市进行廉政建设调研。通过走访基层派出所,并和公安机关部分民警交流,白先河对我市公安机关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明显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据了解,市公安局为了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解决队伍中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省纪委和市委的要求,从今年3月起,与市纪委联合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以“清风金盾行”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对此,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实效。
抓组织明责任
为搞好“清风金盾行”学习教育活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党委高度重视,把这次学习教育活动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抓好落实。市公安局纪委为做好活动的准备工作,年初就开始精心准备,就学习教育活动方案进行认真策划和分析讨论。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就如何搞好“清风金盾行”学习教育活动做了专题研究。市纪委对活动方案进行修改,并专门召开了常委会对活动进行审议通过,使教育活动方案做到科学、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3月25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暨“清风金盾行”活动动员大会。省纪委、省公安厅纪委、市纪委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该局纪委书记许耀渠对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以“清风金盾行”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进行了部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赖日先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暨“清风金盾行”活动作出了全面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动员会后,各地各单位相继分别召开了动员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做到不漏一人。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清风金盾行”活动的深入开展。该局成立以赖日先同志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许耀渠兼任主任,具体组织指导协调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该局领导班子成员还分别挂点指导检查两个单位,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和督促。
重学习促警示
在第一阶段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公安局要求,集中3-5天的时间,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并围绕“六个一”的要求,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4月16日,市公安局组织各县(市)局、该局各分局局长、政委、纪委书记,市公安局各部门主要领导共102人到韶关监狱开展“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乐昌市公安局于5月21日组织了全局副股长以上领导干部到乐昌监狱参加“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还充分利用身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教育广大民警从中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市公安局党委利用两天的时间,组织了以“清风廉政”为主题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重温了中纪委的关于大力加强党内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剖析我市公安机关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如何加强我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专题讨论。该局业务部门以及曲江、始兴、仁化、南雄、武江、浈江、翁源等单位,分别以各种形式组织民警上反腐倡廉专题辅导课。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紧紧围绕案例,深入剖析原因,深挖根源,分析危害,对照检查,吸取教训。同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都分别召开了以转变作风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围绕如何贯彻落实汪洋同志在我市调研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警营活动。为推进“清风金盾行”教育活动,营造学习教育活动的浓厚气氛,该局组织开展了廉政书画、美术、摄影征文比赛活动。为配合“清风金盾行”活动,4月20日,该局团委举办“榜样在我身边”青年论坛活动。各单位还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画等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全市共出板报、宣传栏1000多幅。从而推动廉政文化进警营活动的深入开展。
树典型弘正气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活动中,结合各自实际,创新自选动作,丰富了教育内容。4月8日,该局党委作出大力宣传学习李爱文先进事迹的部署,下发了《关于向李爱文同志学习的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中掀起学典型、争当先进的热潮。同时,为弘扬我市公安队伍正气,激发队伍活力,该局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建为民公安,保南粤平安”演讲比赛活动。为加强对全市公安民警遵守“五条禁令”等警规警纪的宣传教育,4月8日至17日,该局每日两次向全市公安民警发送宣传短信。
强监督促落实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我市公安机关着力强化监督落实机制。市公安局纪委书记许耀渠多次到各级公安机关检查“清风金盾行”活动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指出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各级公安机关也分别组织检查组深入基层一线单位认真检查落实活动情况。工作中,加强了纪律监督、民主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对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特别是注重对人事权、财务审批权、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等方面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内部行政管理监督,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大力开展经济审计、警务督察和执法检查,以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和预防腐败。严肃查办民警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确保队伍纯洁。认真抓好公开述职述廉、勤廉公示、民主生活会等各项监督工作,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建立领导班子考评工作制度,定期开展无记名考评,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方面进行民主评议,把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强化警务公开制度,积极向党委、政府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警务廉政监督员的作用,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把公安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提高执法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