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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经济合同法大检查工作圆满结束

——大部分企业改变了“只管经济,不管法制”的局面

1986-11-20 11:27:49 来源:韶关日报

  我市经济合同法大检查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已于10月底圆满结束。

  这次经济合同大检查,是在市人大、市政府直接领导下,于9月上旬开始的。据对全市十五个县(区)和市属二百一十三个企业单位(含中央、省属厂矿)检查统计,1984年1月以来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共签订了各类经济合同二十七万七千五百份,履行率达到88.2%。实践证明,正确运用合同制这一法律形式,对于搞活经济,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国家计划的实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这次经济合同大检查,既总结了经验,也吸取了教训。检查中发现,在《经济合同法》已颁布实施四年多的今天,一些企业领导及管理人员对如何运用法律来联系和约束相互间的经济关系仍认识不足,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不按法律程序办事,不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而上当受骗,造成经济上的重大损失。

  各企业单位为了巩固这次检查成果,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研究了整改措施,制定和健全了经济合同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了合同管理人员,改变了过去那种“管经济、不管法制”的被动局面。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