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汕头库 > 大事记

省委决定:撤销汕头地区建制,实行地市合并

1983-07-13 来源:汕头年鉴

1983年7月13日,省委决定:撤销汕头地区建制,实行地市合并,市领导县的体制,汕头市为省直辖市(国务院12月22日正式批准)。汕头市委、市政府组成新的领导班子。林兴胜任中共汕头市委书记。汕头市辖潮阳、揭阳、饶平、普宁、海丰、陆丰、澄海、南澳、惠来、揭西10县和潮州市以及安平、同平、公园、金砂、市郊5个市辖区。27日,省委通知,从9月1日起,海丰、陆丰两县划归惠阳地区管辖。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