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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体系

2010-12-10 来源:中共汕头市委党史研究室

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应保未保、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6万多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保范围,居民医保年度个人待遇增至10万元。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新增城镇就业岗位8.26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2%以内。帮扶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再就业5264人,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6万人,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精神,成立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着手制订医改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医改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所有镇村,参合率达到97.1%。教育改革扎实推进。新增高中学位2万多个,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64.6%,提高8.6个百分点。出台《汕头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推进中小学代课教师“代转公”工作,首批招录1069人。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市文化艺术学校新校区落成,市文化馆完成修缮并对外开放,潮剧艺术博物馆启动建设,新建农家书屋84家。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5个项目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人口和计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向首批10位流动人员代表颁发居住证。进一步完善层级动态管理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和服务网络,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计划指标。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年新增低保对象1.5万人,支出低保资金比增45%。城乡医疗救助面进一步扩大,提供医疗救助2.2万多人次。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加快,筹集廉租公房680套3万多平方米和租赁住房补贴资金800多万元,对3000多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保障。积极推进“水改”工作,完成中心城区45个“城中村”及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改造3.5万户,13.8万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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