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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财政保障民生

2018-12-30 来源:中共汕头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8年,汕头市财政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优先方向,坚持把钱花在刀刃上。持续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全年全市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类支出完成25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优先落实省、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全市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资金14亿元,完成计划的142.2 %;安排实施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23.1亿元,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全年市财政安排给各区县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6.2亿元,增长23.5%,增强区县发展财力,提升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保障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筹措资金12.2亿元保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顺利开展,其中投入资金11亿元用于市政道路改造、公园绿化提升等中心城区市容市貌提升项目,投入1.2亿元用于基层村居创文强管工作;落实资金2.1亿元做好城乡低保、残疾人补贴、特困人员救助等底线民生保障工作;拨付市属困难国企补缴历年社保欠费专项资金1亿元,助力新组建国企轻装上阵;拨付资金3.6亿元推进平安汕头建设,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投入79.1亿元支持教育发展,投入37.5亿元用于医疗卫生服务,投入14亿元用于节能环保支出,投入23.5亿元推进农林水建设,投入11.4亿元促进文体旅游事业发展,健全完善基本公共保障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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