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要以更高层次开放形态为主攻方向,着力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积极争取中央、省支持在汕头设立自由贸易区。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为全国金融开放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是自贸区建设的重要使命。为增强汕头申建国家自贸区的支撑条件,汕头要主动作为,先行先试,扩大金融开放水平,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大胆探索创新,制定金融开放容错机制
虽然汕头是唯一没有得到自贸区政策的特区,但汕头切不可因此而放慢改革开放的步伐。很多人错误地认为只有自贸区的牌子落地,汕头才能得到国家优惠政策,才具备新的竞争力和吸引力。自贸区不是单纯国家优惠政策的“特区”,而是改革开放特别是金融开放的先行区,是开放倒逼改革的试验平台。金融开放发展也并非是自贸区的特权。从现有自贸区已公布的金融开放案例可知,有些开放措施此前已有过试验,有些措施已经推广至全国范围。而且,汕头特区与自贸区具有共同的特征就是爬坡过坎,敢闯敢试,埋头苦干的精神。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决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方向。汕头要增强开放发展的信心,找出扩大金融开放水平的可行性战略。另外,改革开放本质在于大胆探索创新,允许犯错。汕头要以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建立容错激励机制。既要控制试错成本,又要增加创新失败的容忍度。既要避免出现“宁可不做,也不犯错”的逆向选择和负向激励,也要避免产生无视风险、过度激进的行为。
发挥汕头优势,差异化探索金融开放方向
发挥汕头自身优势,形成有别于其他自贸区的金融开放功能和良性错位发展,找到汕头在国家金融开放战略中的定位,对汕头申建自贸区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一是发挥侨资优势。汕头的金融开放必然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特别是东南亚地区,汕头可选择个别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先行开展金融合作机制和路径创新工作,尝试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二是协调三大战略平台的金融功能。华侨试验区依据自身独特的发展定位,积极探索华侨金融服务;国家高新区要整合政策和空间资源,加快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以科技创新助推汕头高质量的金融开放;临港经济区要发挥“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优势,在跨境电商、保税物流方面开展金融创新服务。三是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优势。近年来,汕头规上民营企业数量占比超过八成,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七成。汕头要积极参与国家人民币离岸市场建设,争取国家允许复制上海自贸区的“自由贸易账户”经验,尝试人民币跨境投融资创新业务,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国际投融资,提高民间资本的金融配置效率。
坚持需求导向,加快跨境金融服务创新
金融的本质是服务于实体经济。脱离实体经济的金融开放将适得其反,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坚持需求导向,是汕头金融开放成功的关键。汕头要紧密围绕产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超前谋划金融创新项目,培养专业型金融人才,拓展金融服务功能,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努力争取更多的金融支持政策,实现金融与产业的完美结合;要充分利用金融开放的制度红利,建设具有广泛影响和辐射力的跨境金融服务中心;要连接境外闲置资产与汕头产业的融资需求,鼓励开发境外银行担保、项目贷款、供应链融资、外保内债、跨境保险等跨境金融开放模式,分散汕头企业创新风险,支持汕头实体经济发展。
主动对接先进,争取国家部委支持
在扩大金融对外开放过程中,地方主要面临制度障碍是金融服务市场准入有较多的限制。当前,我国将国民经济分类中金融业大类中的多数行业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限制类产业中。11个自贸区已形成较成熟的规则、经验和案例。这无疑给汕头金融开放发展提供了许多示范性的经验。汕头应积极借鉴学习,第一时间复制自贸区在金融制度创新方面的成果,对已有的金融开放举措进一步摸索创新,谋划金融开放重点项目。此外,全国金融开放工作由“一行三会”具体负责规划。从自贸区采用中央与地方共同管理的架构来看,地方政府的力量难以高效地推动金融开放工作,也无法自行决定金融开放试验。因此,汕头要理清金融开放中存在的问题和可尝试开放的范围,逐渐缩短汕头与现有自贸区在金融开放服务方面的差距,争取国家部委,特别是“一行三会”对汕头金融开放的支持,让其为汕头金融开放的具体规划和实施细则出谋划策。
加强金融监督,确保金融开放安全有序
金融开放客观上要求在市场准入、业务创新、外汇管理等各方面放松金融监管。地方政府希望中央尽量减少对本地金融活动的管制,在本地实行更加开放的金融制度,而寄望于中央对金融风险承担兜底责任。因此,我国对金融开放保持着谨慎态度。汕头应积极衔接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成立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明确汕头的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构建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双层金融监管体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摸索适应混业经营趋势的金融监管体制与监管协调机制,建立符合汕头实际的金融监管体系与风险监测指标,建设金融安全预警制度,有效保障金融服务的高度开放。